2020-10-08・Ar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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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過來!109年自用汽(機)車燃料費補繳期限至10月31日止

文/趙全

7月份開徵的109年自用汽(機)車燃料費,板橋監理站轄內尚有10萬餘件未繳,9月底已陸續寄發補繳通知書,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車主收到後可持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等超商,或前往各區監理所、站繳費。

板橋監理站站長王梅香表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民眾可多多利用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下載監理服務APP、e-Bill全國繳費網(https://ebill.ba.org.tw),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也可以使用臺灣PAY行動支付,免出門、免排隊,方便又快速。

車主如果因為工作、搬家或未住在戶籍地,導致無法收到紙本繳納通知書,可至監理服務網或全國各監理單位申請增設住居所或就業處所地址,確保繳費訊息不漏接。現在到板橋監理站申辦約定帳戶轉帳代繳燃料費或電子繳款單,即贈送精美好禮1份,送完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