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去年修正國中小學設施設備標準,將冷氣列為基本設備。花蓮縣家長會與教師會昨至縣議會陳情,提出裝設冷氣、檢驗老舊電力系統與協商電力契約容量等3大訴求。花蓮縣教育處副處長翁書敏說,全縣預估需2億3700萬元經費,將逐年編列。
教師會常務理事陳源豐表示,目前大專院校至幼兒園都有冷氣,卻獨漏國中小,伴隨近年高溫與校園防震剪力牆裝設導致窗戶減少,曾有學生汗流不止而全身毛囊發炎,險些引發敗血症死亡,主張「窮不可窮教育、苦不可苦學生」。
陳源豐還說,部分校園裝設冷氣,但老舊電路卻無法負擔,因此工程需全面施作改善系統,以1度電8元計算,孩子每月需付150元,相信多數家長可負擔,若與台電協商,可望壓在5元以下,改善未來主人翁學習環境與效能。
翁書敏表示,2億多元經費對花蓮來說,非一時之間可負擔,目前6都也僅有北市國中全面裝設,其餘財力相當縣市也多未規畫,教育處計畫逐年投入預算。
針對議題縣議員們也紛紛提出建言,魏嘉彥提到,短期可途隔熱漆,可降溫6度;李秋旺表示,若教育處財政難負擔,可跨單位求助,例如山地校園與原民會協商,由多方合作,盡速完成縣內學童需求。
(中國時報/王昱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