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務院10月9日印發《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後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推出多項措施,包含2至3年過渡期到期後,保持增值稅由中央分享50%、地方按稅收繳納地分享50%的「五五分享」機制。此舉被視為主要在於改革中央與地方財政分配,支持地方政府落實「減稅降費」,並緩解地方財政的運行困難。
據大陸財政部統計,今年前8月總稅收為11兆7134億元(人民幣,下同),其中國內增值稅達4兆4908億元、占比近4成。若以前8月增值稅收入按「五五分享」機制來看,粗估地方政府可比原先分享的25%方案,多出約1兆元稅收。
有利控制地方債
首都經貿大學稅收研究所副所長劉穎指出,這是大陸中央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地方財政壓力,有利控制地方債務,也能藉此保證地方減稅降費的積極性。
華泰證券首席宏觀研究員李超表示,這次改革旨在擴大地方政府分成比重,預計未來改革措施會更多,擴大地方級收入比重,且建立地方稅種將可能提上期程。
此外,該《方案》調整增值稅的留抵退稅分擔機制。為緩解部分地區留抵退稅壓力,將增值稅留抵退稅給地方分擔的50%,從企業所在地全負擔50%,調整為先負擔15%,其餘35%暫由企業所在地一併墊付,再由各地按上年增值稅分享額占比均衡分擔。
對此,據《新京報》引述民生證券研報指出,這意味分享增值稅較多的地方應承擔更多退稅責任,有利於緩解部分地區的財政壓力,同時避免因地方財力有限,導致部分企業無法及時享受留抵退稅政策的情況。
消費稅後移徵收
值得關注的是,該《方案》將後移消費稅徵收環節並穩步下劃地方。在徵管可控的前提下,將部分在生產(進口)環節徵收的現行消費稅品項,逐步後移至批發或零售環節徵收,拓展地方收入來源。
民生證券研報解讀,消費稅原本是100%的中央稅種,調整之後一方面可以減輕生產企業的納稅負擔,但對整體的財政收入影響不大;另一方面卻能讓地方開始共用部分消費稅,以此增加地方的財政收入。
(記者/吳泓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