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2・旺報-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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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局長:居住證不是準身分證

國安局長彭勝竹11月1日在立法院備詢時指出,大陸自9月1日起核發台灣民眾居住證,初估已發出7至8萬人。立委問及「港澳台居住證」在我官方的定義為何?彭勝竹說,視為在大陸生活的一個身分證件,「還不到準公民身分證的地步」。大陸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黃柳權表示,已有8.2萬餘名港澳居民申請居住證。

國安局長彭勝竹。(本報系記者姚志平攝)
國安局長彭勝竹。(本報系記者姚志平攝)

彭勝竹是到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詢,民進黨立委蔡適應問到,到目前為止,申請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人數有多少?大陸核發人數有多少?彭勝竹回答說,統計至9月10日為2.2萬。蔡適應再追問,有沒有最新數字?彭勝竹回說,目前粗估,大約有核發7、8萬。但他並未明確表示,統計數字是只有台灣民眾申領,還是港澳台合計。

對於申領大陸居住證的民眾,將會如何處理?彭勝竹表示,會配合陸委會,建議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有個申報制度,有了解和管理,會比較妥當。

蔡適應再追問,這個居住證的屬性,屬於長期居留證還是公民身分證?這會決定政府後續作為?彭勝竹回說,大陸把他視為外省居住證的延伸,國安局則認為是「在大陸生活的證件」,不是公民身分證,也還不到準公民身分證,因為權利義務還和身分證不相同。

大陸國務院港澳辦公室副主任黃柳權在接受港媒專訪時表示,自今年9月1日《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頒布實施以來,截至10月24日,已有8.2萬餘名港澳居民申請居住證,其中香港居民近7萬人。

黃柳權表明,港澳居民居住證是港澳居民在大陸的法定身分證件,是享受有關權利、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有效憑證,與相關稅收規定沒有對應關係。稅務部門不會以港澳居民是否領取港澳居民居住證作為確定其在大陸納稅問題的認定依據。

黃柳權強調,中央政府取消港澳居民在大陸就業許可事項、發放港澳居民居住證是「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要舉措,為港澳居民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便利。

(記者/林永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