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防制法》至今實行2年,內政部警政署統計,2022年6月到12月,身障女性遭遇跟蹤騷擾累計總人次,高出男性9倍之多。根據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調查,發現許多身障女性都曾被跟騷,卻因舉證困難不敢報警,部分女性還遭遇強制、暴力侵害等更加劇的傷害行為。
有視覺障礙的小劉,平時開個人按摩工作室,卻常遭客人有意無意觸碰自己胸部、甚至露出自己的生殖器,她只能裝沒事趕快移開;在路上也曾被人騷擾,卻因無法看到對方外表、車牌,而無法舉證報案,因為看不到,也沒辦法用市面上的防狼噴霧保護自己。
另一名肢體障礙的小文則說,她小時候坐交通車,司機協助她上車時,常用手碰她的屁股和私密處;出社會後,也會被路人騷擾,問她多少錢可以帶她去旅館,或是遇到計程車司機假意幫忙關門,卻趁機觸碰她胸部,雖然她當下都有出聲制止,卻沒有即時能嚇阻或報警的防身輔具可以使用,求助後也常不被重視。
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莊華隆表示,根據實際經驗,當事人常擔心自己沒有任何證據,講出來也沒用,但他常會鼓勵被騷擾的當事人,勇敢提出求助是第一步,即使沒有直接證據,當事人的陳述其實非常關鍵,律師也會盡力就事發當時的現場、相關人員去蒐集資料。
障盟秘書長洪心平表示,身障者常遭遇表面上是善意幫助、實際上卻惡意佔便宜的騷擾行為,且身障女性常因弱勢的刻板形象,被認為「長這樣怎麼會有人要騷擾你」,遭到容貌與障礙的雙重羞辱,導致她們很少主動提出自己被騷擾的經驗。
洪心平提出3點呼籲,除了身障女性要勇敢站出來,政府也要提供足夠的心理支持、法律扶助來幫助身障者。首先是「配置適用的防身輔」,應以符合身障者需求來設計防身輔具,結合聲響、警報與定位功能的穿戴式裝置;接著是「提供諮詢支持」,政府應提供多元且無障礙的求助管道,得到社工支持服務或轉介心理諮商;最後是「提升司法人員的障礙意識」,例如提供聽障女性手語翻譯,協助無法蒐證的視障女性還原被騷擾事實,讓身障女性有勇氣進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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