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 陳柔蓁

金管會擬放寬外銀授信、投資規範 將挹注逾5000億元資金活水

金管會今(27)日表示,修正「外國銀行分行及代表人辦事處設立及管理辦法」,擬以母行及聯行的資金來源為基礎,適度增加31家外銀分行(含陸銀)在台分行的授信及投資量能,將增加4251億元的中期放款額度、1062億元的有價證券投資額度,合計將有超過5000億元資金活水可以調動。

銀行局指出,因應日本商會白皮書建議,希望放寬相關外商銀行授信規定。過去外銀計算放款、投資上限時,「存款總餘額」的核算基準包括新台幣存款、外幣存款、母國總行匯入之營運資金、母國總行的授信額度已動用部分、海外聯行之一年期以上定期聯行存款。

其中「母國總行的授信額度已動用部分」,除了包括向母國總行拆借一年內的短期借款外,此次修法並加計向母國總行的海外分行拆借一年內之短期借款。

今年第1季為止,31家外商銀行分行向總行拆借一年內短期借款約1兆243億元,向海外聯行拆借一年內短期借款,放寬之後,將增加新台幣4251億元之中期放款額度或1062億元之投資有價證券額度。

金管會表示, 配合上開修正,也增訂要求外國銀行分行應建立相關資產負債期限配置管理及流動性風險控管機制,以利風險控管。

本次管理辦法修正係衡酌外國銀行分行業務之發展並兼顧風險控管作適度調整。此次修正草案除將於近日刊登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公告翌日起60日內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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