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豹潭事件再度改變保險商品規範。保險局局長施瓊華16日召開會議,定調五大方向,最重要的是第一點,即12月1日起,所有保險公司承保15歲以下孩童的壽險、意外險(即傷害險)、旅平險都應給提供喪葬費給付,保額要產壽險公司所有保單合計,不得逾現行所得稅法規定的61.5萬元。
二是對於2020年6月12日之後已投保,但保額合計未滿61.5萬元上限的保單,要主動通知要保人可補足投保額度;三是在2020年6月12日之後因意外身故的15歲以下被保險人,若沒有給付喪葬費用,要求承保公司提供等額「慰問金」。
四則是對於未滿15歲之前身故只退還保費加計息的保單,只能作為「輔助保單」,供兒童被保險人投保已滿61.5萬元上限時,要保人可再選擇的商品,但不得作為主要行銷保單。
五是中華郵政的簡易壽險保單,因簡易壽險法仍未配合保險法107條修正,所以未滿15歲被保險人身故,維持退還已繳保費加計利息,不用比照再外給付慰問金。
保險局主秘蔡火炎轉述會議內容,這次會議是產險及壽險業者都要遵守,且請產、壽險公會要轉知所有會員公司,主動通知未足額的保戶,可加保具有喪葬費用給付的保單,且對於2020年6月12日之後因意外身故且未滿15歲的被保險人,若只有退還保費,承保的保險公司在加計所有保險金後,要給付與61.5萬元相等的慰問金。
在虎豹潭事件中不幸罹難的四位小朋友,保險局統計共有四家保險公司承保,每位小朋友的保單張數不一,但這些公司要均攤61.5萬元,以慰問金方式給付給這四位小朋友的保單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