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圓傳載方案廠家登(3680)30日公告,已對美商英特格(Entegris)等四人就侵害專利權案件,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家登請求連帶賠償新台幣1億元並要求停止生產及銷售。英特格表示堅決捍衛智慧財產權,並以家登為被告,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確認訴訟,以證明英特格從未侵害家登的專利,且家登的專利應屬無效。
家登30日說明對英特格提起專利訴訟緣由,因為發現英特格未經授權,將家登專利權證號「中華民國發明第I238804號」專利用於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使用晶圓傳送盒及極紫外光光罩盒(EUV Pod)等產品。針對侵權事件,家登於今年9月27日發函通知英特格,英特格於10月29日回函表示系爭專利有無效原因,並請求與家登協商。
雙方律師約定於11月12日進行會面,會面過程中,家登表達英特格系爭侵權產品確實落入家登專利範圍,且系爭侵權產品歷年來累積獲利高達新台幣百億元,英特格則表示家登專利權存在無效原因。其後,家登於11月30日下午收到英特格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確認家登專利請求權不存在訴訟」起訴狀。
家登於11月30日委請法律顧問萬國法律事務所,以英特格侵害上開專利權為由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損害賠償等訴訟,請求美國英特格及執行長Bertrand Loy、台灣英特格及台灣總經理謝俊安等四人,連帶賠償新台幣1億元,且不得再自行或委託、授權他人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系爭侵權產品,並應將系爭侵權產品銷毀。
英特格對此回應指出,英特格極為重視智慧財產權,因此長期投入了大量資源以保護在全球所有智慧財產權的發明與技術,並會於必要時堅決捍衛智慧財產權,以提供客戶領導業界的先進產品與技術。
英特格表示,對於家登近期表示英特格涉嫌侵犯其一項專利的聲明感到意外。為保護公司業務並持續向台灣客戶提供其所需的產品能力,已於今年11月5日以家登為被告,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確認訴訟,以證明英特格從未侵害家登的專利。英特格堅信我們的FOUP和EUV產品沒有侵害家登的專利,且家登的專利應屬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