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5・中時-綜合報導

2019-08-25・中時-綜合報導
鄉代兒性侵檳榔西施 竟還嗆警

宜蘭縣張姓鄉民代表之子,自稱黑白兩道都很熟,前年仗勢強迫檳榔西施半夜下班後外送酒到他家裡,威逼對方性侵,性侵過程還罵她「你都不叫,我好像在幹1條死魚」。張男上高等法院遭駁回,高院仍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張男徒刑4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宜蘭縣張姓鄉代之子,長期到1家檳榔攤消費,認識被害檳榔西施。2017年3月27日晚間,要求檳榔西施下班後外送酒到他家。隔日凌晨1時,她外送到他家後,被要求上樓聊天。張自稱是黑道,父親是鄉代,黑白兩道都熟。

檳榔西施表示要回家,張男強拉她手,不讓她返家,她因畏懼張男當地黑白兩道勢力,擔心離去會讓自己或家人遭遇不測,被迫向張男求情說「不然我給你1 次,你放我走好不好」,遭張男脫去衣物後性侵。

檳榔西施的伯父得知此事後,曾託人轉告張男不要再找她,沒想到張男竟在同年4月3日到檳榔攤,對檳榔西施大聲咆哮,並囂張對當時前往處理的員警爆粗口,嗆聲「我是代表的兒子,還要查身分證嗎,不然打電話給我老爸!」。

法院審理時,張承認曾與檳榔西施發生性關係,但辯稱沒有強迫對方。但被害人證稱,張男性侵她時,還罵她說「為什麼你都不叫,我好像在幹1條死魚」,甚至還未戴套內射,事畢張告訴她「這3 個月如果你有的話,我會負責」。

一審法官因被害人事後已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不採信張男說法,依強制性交罪判張徒刑4年,另張嗆警部分,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

張對被控性侵部分提起上訴,高院因張男上訴書未敘述具體理由,又逾期未補正,認為上訴不合法,駁回張上訴。張仍判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中國時報/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