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01・中時-綜合報導

2019-10-01・中時-綜合報導
103-1條款上路 Uber宣布轉型

被稱作「Uber條款」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條之1修法,即將在10月6日上路,Uber今日宣布,將與計程車產業合作,並持續以科技資訊平台的身分,服務多元化計程車隊業者。

Uber表示,這是第二次公司在政府的指導下調整營運模式,也代表Uber願意持續深耕台灣,為強化夥伴關係而努力。Uber強調,認同政府鼓勵以科技解決問題並促進新創發展,以及政府決心將其納入交通運輸政策核心的努力,公司也肯定交通部長林佳龍推動多項轉型政策,包含允許多元化計程車免用計費錶、採用「預告車資」,以及牌照活化。

Uber將持續與官方合作,確保平台代僱駕駛以及租賃業車行夥伴能順利轉換至新的多元化計程車營運模式,特別是在取得計程車駕駛執業登記證和計程車牌照方面能有充裕時間完成轉型作業。而在未來新的營運模式之下,公司還是會持續善用科技優勢,提供乘客同樣的Uber app體驗、安全性和乘車品質。

Uber說,將維持資訊平台的身分,與計程車隊的多元化計程車合作,至於開始時間及其他合作細節,等一切定案時才會公布。

交通部回應,在「人合法」、「車合法」、「平台合法」的政策原則下,樂見Uber公司轉型與計程車產業合作,遵守台灣法規,運用網路科技的優點,導入計程車產業,提供更多元的服務滿足不同需求的消費者,讓乘客及駕駛成為最大的受益者,共同提升大眾運輸服務品質。

(中國時報/陳祐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