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0・中時-綜合報導

2019-11-10・中時-綜合報導
私校資遣教師 費用要自己扛

政府傾向不分攤 11月底定案

現行私立高中職或大專院校資遣老師,不用付資遣費,教育部正研擬私校教師資遣費規定,傾向政府不共同分攤,而要私校完全扛起,「沒錢要自己想辦法」,預計11月底定案。私校工會則主張,私校資遣老師,年資1年發1個月資遣費。

工會主張 年資1年發1月

目前公教人員被資遣或離職,可領7個月慰助金;但私校教師被資遣,只是結清自身退撫儲金帳戶中的存款,沒有資遣費。台灣少子化問題嚴重,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招不足學生而要資遣老師將成常態,這些人被迫離開校園,他們需要得到公平對待。

立法院今年5月審議《教師法》時做出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參考《勞基法》精神,處理私校資遣老師的資遣費問題。教育部最近開會,傾向政府不加入分攤私校教師的資遣費,而是要私校負全責。

退撫儲金 政府已分攤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許多私校的主管機關是地方政府,之前做過調查,若要地方政府共同分擔資遣費的話,他們很有意見,因此部分教團主張資遣費全由私校負擔。教育部將加強與私校溝通,預計11月底提出私校教師資遣費方案。

目前私校教職員工退撫儲金制度,係按教職員本薪2倍的12%,按月提撥至教職員個人帳戶,其中教職員負擔35%、政府負擔32.5%、學校負擔32.5%。教育部認為,政府已在私校教職員退撫儲金中分攤約1/3,因此未來如果私校教師被資遣可領資遣費,不應再分攤。

退場基金 應可先代墊

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他們主張私校教師被資遣,每工作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平均工資的資遣費。資遣費經費來源,他們提出兩個方案,一、政府和學校各負擔一半,政府未考慮少子化而廣設高中大學,不能卸責;二、私校每年從學雜費中提撥一定比例(如0.5%)做為資遣費基金。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表示,私校老師被資遣,應比照勞工領資遣費(年資一年領半個月),而且全由私校負責,政府不用分攤。如果私校一時間拿不出錢來資遣老師,可由教育部的退場基金先代墊,但之後學校仍然要還。

 

(中國時報/林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