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5・中時-綜合報導

2020-01-15・中時-綜合報導
毀蔣中正銅像 台大生判拘役45天

台大學生許哲榕認為蔣公銅像代表威權遺緒,毀損蔣介石銅像可促請社會大眾支持轉型正義,將政治大學後山校區的蔣公銅像潑漆,並鋸斷銅像的左前馬腳,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銅像是政大所有,許的表現自由權與政大財產權無高低分別,所以依毀損罪判許拘役45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許哲榕是2019年2月22日到政大後山校區,以橘色油漆潑灑蔣介石銅像的右前馬腳,再持軍刀鋸將銅像的左前馬腳鋸斷,政大提告,台北地檢署將許依毀損罪起訴。

許哲榕辯稱,蔣公銅像代表威權遺緒,而銅像的馬腳部分則代表威權時代諸如軍統局、中統局及其他特務機關等體制共犯,都是加害者角色,如此銅像至今還設於大學校園內,代表校方仍在捍衛不義,他毀損政大內蔣公銅像的目的,是為喚請社會對轉型正義的支持,屬象徵性言論,受憲法言論自由的高程度保障。

不過北院認為,許哲榕毀損銅像的主觀目的值得採信,但是,政大既是大學,具有特殊憲法上地位,並享有高度自治權限,但是行使公權力的程度較低,不能與其他行政機關的國家性相提並論,所以許哲榕表現自由及政大財產權間的法益衝突,二者間無高低位階之分,許採取潑漆、割鋸銅像的激烈手段,造成油漆緊密附著在銅像上,無法以一般刷洗方式移除,須以刮刀刮除並重新上漆才能回復原狀,政大需花費相當時間及金錢才能回復原擺飾紀念功能。

判決認為,促轉條例且規定需以獨立機關推動、不允准以私力擅為,許哲榕已破壞校園安寧、干涉政大師生對校園事務的自決,許在犯後不認罪、未與政大和解,所以依法判處拘役45天。

(中國時報/張孝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