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30・中時-綜合報導

2020-10-30・中時-綜合報導
慘無人道!6年殺3子 狠父判刑定讞

雲林李姓男子與陳姓女子離婚後仍同居,他們共同育養2童因不明原因死亡後棄屍,前年李、陳依遺棄屍體罪判囚6年2月、3年半;另李、陳虐死長子部分,更一審各判刑9年、7年半,李不服提上訴,今遭最高法院駁回。

李、陳原係夫妻,離婚後仍同居,共育養多名幼童,2008年間,其中2童未滿周歲,分別因不明原因,先後死亡,李、陳2人將男童屍體裝入旅行袋,乘計程車至桃園市龜山區,丟棄邊坡下;女童屍體以毯包覆,挖洞埋棄在雲林縣崙背鄉自宅後方。

另年紀最大的長子發育遲緩,遭李男毆打,2013年9月間,李酒後情緒不穩,見男童未主動刷牙,竟徒手毆打其的臉部,再拿木棍毆打其大腿、小腿、腳底等部位,導致無法行走,李僅以棉被鋪在地板上,任由男童躺臥休息約5至7天左右,傷重死亡。

7歲男童因傷躺臥,無自救能力,陳、李既為其扶養義務人,卻因恐懼自己通緝犯身分暴露,竟基於遺棄犯意,未將男童送醫或為其他扶助、保護,任由其日漸傷重死亡。

(中國時報/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