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國際疫情持續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宣布,高中以下學校延後至2月22日開學,同時指考也改到7月3日開考,若家中有12歲以下小孩需要照顧,家長其中一人可以比照相關規定申請防疫照顧假。
教育部長潘文忠今表示,防疫物資學校準備充足,但為了確保開學前校園環境衛生安全、完備防疫作業與環境清潔消毒,宣布高中以下學校延後4天至2月22日開學,大專校院仍維持2月22日以後開學,各級學校內的樂齡中心、樂齡大學、社區大學及其他終身學習機構,也是2月22日以後開學。
潘文忠表示,公立幼兒園部分,包含專設幼兒園,原則比照國民小學延後至2月22日開學;私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課照中心、補習班等正常運作,並加強防疫措施。
教育部說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9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由於延後4天開學,因此最後上課日延至7月2日,休業式併於最後上課日舉行;暑假自7月3日開始。
另外,大學指考也延後,從7月1日至3日延至7月3日至5日,考試範圍不變。109學年度四技二專暨二技統一入學測驗(5月1日至2日)及國中教育會考(5月15日至16日),考試日程不變,但考試範圍將配合調整,範圍另行公告。
教育部指出,全國高中以下學校延後開學期間(2月18日至2月21日),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12歲以下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者,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各機關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期間不予支薪。
教育部表示,各級學校於開學兩週內,應持續實施衛教宣導,學生進入校園須量測體溫,並請家長主動關心學生健康,出門前量測體溫;另外,也呼籲學校如欲辦理大型集會活動,仍應依據指揮中心發布之公眾集會因應指引,確實評估活動必要性與風險程度,妥善規劃防疫計畫、防疫宣導、防疫設施與防護用品,確保師生之健康安全。
(中國時報/鄭郁蓁)(中時新聞網/莊楚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