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7・中時-綜合報導

2021-02-27・中時-綜合報導
國際影音平台一年10億 公視回頭爭

拋開去年爭議 臨時董事會溝通表態

 

國際影音平台預計於3月底開播,隨著中央社承接的前導專案任務即將期滿,一年高達10億預算的國際平台經營團隊,究竟由誰接手也成焦點。公視雖於去年遭文化部片面終止國際平台前導委託專案,但昨日臨時董事會卻「不計前嫌」,大吃回頭草。以高度共識決議未來會向文化部爭取國際平台案。

公視總經理徐秋華強調,董事去年本就以投票方式通過前導專案,對承接國際平台有信心,今年1月底立法院三讀通過國際平台預算後,便啟動內部討論,並謹記去年程序爭議,充分與多方溝通,昨日則和董事報告,評估公視意願。未來節目製播及平台營運,將依據公共電視法和節目製播準則,整起計畫仍須彙整董事意見並做滾動式修正。

不擔心問題重演

國際平台原為文化部去年委託公視密籌執行,但計畫並未和董事報告,外界質疑恐喪失公視獨立性,國際平台更會淪為大外宣,因而引發強力批評,時任公視總經理等3位高層也因此辭職。

儘管去年董事會最後同意公視可承接前導專案,但文化部間爭議越演越烈,於是片面宣告終止委託,引發董事徐瑞希不滿,直言文化部糟蹋公視,憤而辭去第6屆董事職務,前導專案後才改由中央社承接。

董事邱家宜坦言,目前尚未知曉文化部會以委託、一般性招標或限制性招標方式徵求營運團隊,對於是否擔心文化部片面終止委託事件重演,她認為,上回是因程序爭議,這回管理團隊和董事會都有充分溝通,除非文化部有其他考慮,否則應不會有類似問題。

文化部樂觀其成

董事羅慧文補充,董事會上決議,若未來爭取到營運資格,正式簽約前需再經過董事會同意,合作也需有「一臂之遙」,「承接國際平台案時,一定要符合《公視法》第11條規範的獨立自主、不受干涉。」因《公視法》並無規範公視以國際傳播為宗旨設立,她也呼籲,應盡速修法,讓公視承接國際平台更有法源依據。

對此,文化部表示,尊重公視董事會決定且樂觀其成。國際影音平台去年9月由中央社執行前導計畫,計畫將於3月屆期。因預算是以「業務費」編列並經立法院通過,須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文化部後續將依中央社執行前導計畫經驗及各界提供意見,與相關單位研議最適當的執行方式。

 

(中國時報/王寶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