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政黨為爭取青年選票,相繼提出「囤房稅」及「房地合一稅」修法,行政院昨決定先修「房地合一稅2.0」,暫時擱置「囤房稅」,行政院會今擬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原1年內售屋課徵45%稅率,改為2年內、2至5年內出售者稅率為35%、超過5年未逾10年者,稅率20%、10年以上維持15%。
境內外法人適用 排除建商
此外,除了自然人「短期」出售房屋要課徵高稅率年限延長之外,境內外法人也一併適用,但是排除建商。
民進黨團為因應在野提出囤房稅修法,要求行政部門提出對案,但蘇揆接連數日與行政部門溝通,決定先修房地合一稅,以較溫和方式打擊炒房。
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行政院會訂出「日出條款」,2016年以前取得的房子,就不適用房地合一稅,是採行房屋交易所得稅舊制;2016年以後到日出條款之間取得的房子出售,就適用現在的房地合一稅;日出條款後取得的房子,則適用較為嚴格的房地合一稅2.0。
至於蘇揆決定暫不在《房屋稅條例》修改囤房稅,主要是因行政部門認為,囤房稅則是「持有稅」,要打炒房,從《所得稅法》去修房地合一稅,才是最有效方法,符合資本利得考量,且避免淪為打擊「有錢人」,殃及無辜。
避免房東將稅轉嫁房客
蘇建榮也說,由於房屋持有的形式很複雜,像是繼承祖厝、共同持有等,所以要謹慎以對,避免傷及無辜。從《所得稅法》去修房地合一稅,才是最有效方法,符合資本利得考量。
其次,也要避免房東將稅轉嫁給租屋者,造成「打炒房不成,反而租屋者租金變貴」。
蘇建榮強調,「囤房稅」是中長期考量,沒有所謂各種「版本」之說。
民眾黨籲盡速提出囤房稅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則表示,不知道行政院是否受到什麼壓力,呼籲應盡速提出「囤房稅」,今天也將到立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質詢,要求相關單位清楚說明。
(中國時報/張理國、吳靜君、林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