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7・中時-綜合報導

2021-03-17・中時-綜合報導
台中高中以下學校周邊 禁電子煙

 不只禁菸,還要禁電子煙!為營造校園無菸環境,台中市衛生局除加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門口及周邊附連人行道皆全面禁「菸」,繼去年12月8日實施《台中市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外,即日起率全國之先,擴大到校園周邊全面「禁止吸食電子煙」,違者將裁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吸菸及吸食電子煙都會對身體不同器官及神經系統等造成危害,現行《菸害防制法》已規範高中以下學校全面禁菸,考量校門口及校園人行道為師生及家長經常出入的重要戶外公共場所,因此市府公告規範校園周邊附連人行道及校門口全面禁菸,並首創禁止吸食電子煙。

 衛生局已設置禁菸及電子煙告示牌與地面彩繪標示,並結合校方人員加強巡查宣導及勸阻吸菸行為人,減少師生遭受非自願吸菸及吸食電子煙情形。

 衛生局保健科長林宛臻指出,即日起只要被發現民眾在禁菸場域,包含高中以下校園門口及周邊附連人行道吸食電子煙,將依《菸害防制法》及《台中市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規定,裁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林宛臻指稱,衛生局目前有5名菸害稽查員,去年違反《菸害防制法》裁處案件共526件,去年12月8日至今年3月15日,因違反《台中市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違規吸食電子煙裁處案件有5件,遭裁處者為學生家長、校園附近居民。

 曾梓展說,他上任後就非常注重校園菸害問題,不斷推動校園及校園周邊禁菸,並率先納入電子煙。他認為,防範菸害是做功德的事,吸菸的朋友可利用台中市戒菸服務,選擇社區鄰近的合約院所掛號看診,進行戒菸衛教諮詢,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可至台中市衛生局網站查詢,也可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吸菸過量 有害健康

(中國時報/馮惠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