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9・旺報-綜合報導

2021-04-09・旺報-綜合報導
日核廢水處置 成燙手山芋

 

2011年3月11日,日本福島縣外海發生規模9.0強烈地震並引發大海嘯,造成福島第一核電廠內的1號和3號機組冷卻系統損毀,核燃料熔融。為了讓反應爐內熔融核燃料保持穩定,負責管理的東京電力公司持續注水冷卻,加上流進反應爐的地下水及雨水等,形成了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核汙水」,如何處置這100多萬噸汙水成為日本內外關注的重大問題。

核汙水中包含63種放射性物質。除了氚(因分子結構與水相似、利用通常方法難以去除)以外的62種放射性物質,均可利用東芝研發的「多核素去除裝置」(ALPS)淨化,將其濃度降至可檢測出的濃度界限以下,最後變成「核廢水」。東電在核電廠腹地不斷興建儲水槽,目前數量已有1061座,但核廢水每天以140公噸的速度持續增加,截至今年3月,儲存量高達125萬公噸,預計2022年秋天就將全滿。

日本對核汙水的處置方案包括,稀釋後排入海洋的「海洋排放」、透過蒸發釋放到大氣中的「水蒸氣排放」、「地下掩埋」,以及新建儲水槽等。去年2月,日本政府下設的小委員會提議稱,排入海洋和大氣在國內外已有實際成果,是最為現實的辦法。同年3月,東電提出了排放入海的草案,寫明把放射性物質活度稀釋至法令標準以下。

據BBC報導,有些科學家認為,這些汙水將很快在浩瀚的太平洋中稀釋,而氚對人類和動物健康構成的風險都很低。去年10月,環保組織「綠色和平」則發表報告,指責日本政府稱汙水已經「處理過」,給外界造成印象以為汙水中「只含有氚」,但有一種放射性物質「可能損害人類DNA」。

聯合國人權專家也曾呼籲日本政府等待疫情危機結束,展開適當的國際磋商之後再做決定。人權專家表示,核廢料如何處理「將對人類和地球產生持續幾代人的深遠影響」,關乎「日本當地漁民的生計,以及日本之外其他民族民眾的人權」。

 

(中國時報/王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