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台灣將邁入超高齡社會,鄰近的日本、韓國都有設立「長期照顧安排假」,但台灣還在討論階段。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將在下周號召14個工會,要求勞動部應盡速研議「長期照顧安排假」,盼爭取最長可申請180天,前30天可請領6成的投保薪資。
近3成雇主同意增設
根據勞動部調查指出,若為照顧家庭成員可申請無薪資或津貼補助的「長期照顧安排假」,其中不論性別,願意申請的比率皆逾7成5,會因為「照顧家庭成員而考慮離職」的比率也逾6成,而同意法令增設「長期照顧安排假」的事業單位也自前年的24.7%增加為29%,其中又以250人以上事業單位同意比率最高。
依據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等團體日前提出的「長期照顧安排假」,開放勞工可申請最長180天;前30天可請領6成投保薪資;其餘150日為彈性請假,允許半天或一天的彈性請假。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副主任張筱嬋表示,此次調查中也顯示多數民眾不願意申請「長期照顧安排假」原因是薪資可能減損,未來長照安排假「應要提供一定的津貼」,至於經費來源要從就保基金或長照基金等都可以討論。
建議比照育嬰假給付
張筱嬋認為,雖然此次調查顯示大型事業單位較有意願提供「長期照顧安排假」,但即使是小公司的家人也有需求,因此建議應比照育嬰留職停薪一樣,不分規模一律給予長照安排假,提供民眾安排長照資源。
對於「長期照顧安排假」的擬訂,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目前仍待蒐集各界意見,長照安排假涉及包括人力運用問題,如微型企業是否可以持續營運,調查顯示,事業單位不同意法令增加「長期照顧安排假」主因為「單位人力無法負擔此項假別」最多。
經費來源影響保障範圍
至於是否要有津貼,黃維琛說,津貼要從何而來,如果選擇就業保險的話,那投保在職業工會的勞工恐怕無法受惠,因此如德國就是從長照基金支出,如有長照需求的自營作業者也可以納入其中。現行雖沒有長照安排假,但受僱勞工仍可以請「家庭照顧假」、「事假」或「特別休假」等假別,用來安排照顧事宜。
(中國時報/林良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