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稅務局蔣姓女稅務員從2017年開始接連請產假、育嬰假、年休假等,4年來共請假701天,沒上班卻領各種補助津貼共約105萬元,引發議論。南投稅務局副局長許雪娥說,將蒐集相關資料,報請行政院人事總處檢討請假相關規定是否合宜。
蔣姓女稅務員於2012年通過地方特考,分發到南投縣稅務局,負責稅務解說業務,且夫妻都在稅務局任職。蔣女於2017年10月生第1胎,並請了產假、年休假及期限到2019年10月的育嬰假。
2019年11月蔣女生第2胎,繼續依規定請產假、特休假等,並從2020年5月到今年5月請育嬰假,可能是熟稔人事法規,請假時日計算精準,各種假別環環相扣,都沒有上過班。
算得太精 長官很無奈
今年5月間,新冠肺炎本土疫情爆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可以請防疫照顧假,期限到8月31日止;原本請育嬰假的蔣女,隨即在6月申請復職,因為她的工作必須與民眾接觸,所以可以優先施打疫苗。
蔣女申請復職時,同仁以為她終於要回來上班了,詎料,她打完疫苗後,又請可以領取薪資的防疫照顧假直到8月底,9月起又開始請育嬰假。
據了解,蔣女4年來先後申請包括育嬰假、產假、防疫照顧假及年休假等,幾乎把所有能用的假都請了,沒有上班卻領取各種津貼、補助、薪資及年終獎金等。由於蔣女長期請假,稅務局為補實她請假期間為民眾服務的工作需求,另聘用1名約雇人員,每月薪資約3萬5000元。
報人事總處 檢討規定
許雪娥表示,此案雖讓社會觀感不佳,但蔣女都是依人事法規請假,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規定只能照准,但她長期請假的確影響工作,稅務局也很無奈,因此將報請中央檢討相關法規。
黃姓公務員指出,每個公務人員都有自己的業務職掌及分工,如果有人請假無法正常上班,其他同事就必須補足工作缺口,因此一般公務員都會衡量同事負擔,避免自己請長假,而影響同事的工作與生活。
黃姓公務員說,像蔣女如此將個人權益極大化,算是罕見奇葩,雖然程序合法,但仍有道德上的瑕疵,難怪招致非議。
(中國時報/廖志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