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除了先前公布擬修改「市場准入負面清單」,禁止非公有資本經營新聞業務,20日公布「網路新聞稿源名單」,要求新聞網站轉載新聞時,必須依據最新名單,若超出範圍將開罰。
大陸網信辦20日在官網公布「網路新聞稿源名單」,主要涵蓋大陸中央新聞網站、中央新聞單位、行業媒體、地方新聞網站、地方新聞單位和政務發布平台等共1358家稿源單位,並首度將這些機構的微信公眾號、微博等官方帳號及App應用程式納入。
網信辦嚴管違規自採、轉載
陸網信辦提到,這份名單將針對2016版本中因機構改革、單位撤併等,導致名稱、網址、主管主辦單位等發生變更的稿源單位進行核校,並將不再符合條件、日常表現不佳、缺乏影響力的單位移除。因此,新名單公布後,2016版同時作廢。
大陸網信辦新聞發言人表示,網信辦將堅決關「後門」,嚴管違規自採、違規轉載等問題,從源頭管理資訊傳播的「總開關」。他表示,此次稿源單位名單更新,將「堅持正確政治方向」,管理代表性強、影響廣泛的媒體、網站等。
此前,網信辦在18日召開「清朗.互聯網用戶帳號運營亂象專項整治行動」會議,「清朗」系列專項整治的重要內容,針對即時訊息、新聞資訊、論壇社區、網路直播、電子商務、網路影片、網路遊戲等各類網站平台帳號亂象,進行規範與整治。例如規範過去違反被關閉的帳號重新註冊、仿冒官方帳號,以及管控網路名人買假帳號製造假粉絲等。
記者每年上90小時繼續教育
大陸官方管理新聞領域的動作不僅於此,大陸發改委8日就2021年版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公開徵求意見有關,該清單明文指出,「非公有資本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新聞機構」,亦不得經營新聞機構的版面、廣播、頻道、欄目、公眾號等。
大陸國家新聞出版署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也於15日聯合公布「新聞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根據這項暫行規定,凡是在大陸新聞出版、網信、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新聞單位,從事新聞採編崗位工作,並持有新聞記者證者,都須接受每年90小時的「繼續教育」。
(旺報/林至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