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1・旺報-綜合報導

2021-11-21・旺報-綜合報導
反壟斷局開鍘 阿里等企業挨罰

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 各罰50萬人民幣

 

大陸國家反壟斷局18日剛正式掛牌成立,隨即展現「新官上任三把火」,20日公布對43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的涉案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人民幣,下同)罰款,其中包括阿里巴巴、騰訊、百度、京東等多家知名大陸網路企業。這也是大陸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加掛反壟斷局招牌後,今年針對壟斷行為的最大動作。

這43起互聯網領域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案的行政處罰,其中13起涉及阿里巴巴、13起涉及騰訊,百度、京東、美團、58集團各3起,蘇寧易購、滴滴各2起,字節跳動、新浪、百世各1起(部分交叉),單一案件皆頂標處罰50萬元。

相關案件包含阿里巴巴涉及收購高德軟體、魅族科技、大搜車等的多起股權案;騰訊涉及案件則有收購北京騰康匯醫科技、中國醫療在線、天津五八金服、瀋陽美行科技等多起股權案,以及與阿里收購永楊安風(北京)科技股權案等。

北京百度則涉及與南京網典收購南京信風網絡科技股權案。此外,還有北京京東尚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與科大訊飛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合營企業案;滴滴與比亞迪設立合營企業案等。

大陸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方面表示,經過調查,上述案件均違反大陸《反壟斷法》第21條,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這次公布的案件均為過去應當申報而未申報的交易,案件數量多、涉及企業廣泛、交易時間跨度較長。

「經營者集中審查」是大陸反壟斷執法機構對企業合併、收購等經營者集中行為的事前控制。通過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進行干預,避免在相關領域產生排除限制競爭影響,以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環境、保護消費者利益。

經營者集中的申報標準之一為「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年度的全球營業額合計超過100億元,並且至少兩個經營者在中國境內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如符合即需要事先申報。而上述案例均未依法事先申報,因此遭到行政處罰。

 

(中國時報/張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