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3・中時-綜合報導

2022-01-13・中時-綜合報導
確診不能考學測 額外錄取補救

招聯會禁補考挨批 3入學管道緊急應變

 大學學測1月21日至23日即將登場,近日大考中心「新冠肺炎確診學測考生禁止補考」的說法遭批,大學招聯會昨(12)日表示,繁星推薦、申請入學與分發入學3個升學管道皆提供補救措施,依序將可採取書審、調整占分比,以及選擇重分發回原校系等作法,大原則是採取外加名額方式錄取。

 日前大考中心表示,若考生不幸確診,不會安排補考,引發家長不滿。大學招聯會常委會緊急授權應變小組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通過「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確診無法參加大學入學測驗考生之補救措施」,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3個管道,皆提供補救入學方式。

 大學招聯會執行祕書王文俊提到,適用補救措施考生,必須是已經報名111學年度大學入學測驗(含學科能力測驗、分科測驗、術科考試),還有感染新冠肺炎尚未解除隔離無法應考,或於考試期間確診,無法全程參與已報名考科者。

 補救原則方面,大學招聯會指出,依循110學年度指考確診考生的補救措施模式,111學年度的學測補救原則是採取外加名額錄取,涉及政府人力管控的醫學系、牙醫系、中醫系、師資培育生公費系組及部分自費系組,不列入確診考生可申請、分發的校系。

 至於學測缺考的確診考生若採繁星推薦管道入學,王文俊表示,考生「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達到志願校系當學年度繁星推薦錄取標準,並提交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3年在校成績,經所屬高中依推薦原則推薦,由招聯會轉送志願校系審查,補救措施的放榜時間則延後與繁星推薦第8類學群相同,一經錄取無論放棄與否,如同時有申請入學補救措施志願校系,則不予分發,若經錄取未放棄,不得參加分發入學,包括分發入學補救措施也是。

(中國時報/李侑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