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5・中時-綜合報導

2022-03-05・中時-綜合報導
工商界直言 電費打折不算補償

 303大停電,台電祭出當期基本電費打9折、95折補償,被各界質疑太少,高雄市長陳其邁說要代企業與市民求償,立委也抬出《電業法》,指台電有輸配電商身分,要負責賠償。不過台電回應謹慎,只說牽涉層面太廣,執行恐有困難,相關賠償都還在研究中,無法現在回應。

 原依據《電業法》授權訂定的《台電公司營業規則》,基於電業經營特性及限制,無法保證永不停電,除可歸責台電的事故,否則台電無法賠償。僅能依據停電時間長短,給予電費底度相等比例折扣。

 但屏東立委鍾佳濱昨說,在《電業法》修正後,台電具有「輸配電商」身分,「輸配電服務不中斷」就是責任,不能只是優待電費,而應對用戶遭送電瑕疵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

 對於303大停電造成企業龐大損失,工總表示,雖然沒有調查會員的損失情形,但是以電價「打折」的方式作為方案,也不完全算補償給受損的產業。

 全國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李育家表示,台電的補償方案受害的工業用戶、民生用戶打95折、停電超過6個小時打9折,但這些依據是什麼?政府應該要有量化的數據說明,至於部分質化的東西,例如民眾心理和精神上損失,政府也難以彌補。

 令工總更憂慮的是,缺電、大停電的情形漸成常態,夏天能源需求會更高,強力建議政府要正視、檢討能源配比與能源政策。

(中國時報/王玉樹、吳靜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