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近期預告《跟騷法》施行細則及跟騷保護令執行辦法草案,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質疑,截至目前尚未看到執法標準,屆時恐把認定的責任丟給基層員警,執法恐將認定失準。婦女團體也痛批,《跟騷法》有如變成《性騷擾防治法》2.0加強版,不是以人身安全為考量,範疇太狹隘,非常不恰當。
張其祿指出,內政部預告的《跟騷法》施行辦法,對於「跟蹤騷擾行為」定義限縮於「性與性別」範疇,且把執法認定的困難丟給基層員警,至今沒有訂定出執法標準,讓員警憂心忡忡,恐怕未來執法時容易認定失準,以至於爭議事件不斷。
張其祿要求,執法單位必須注意執法人力的配置,不能只是虛應故事;同時,也應加強相關執法教育訓練,同時持續觀察「案例累積」進行「態樣建立」,建構執法上的「慣例規則」,讓執法人員執法準則可以更為明確。
張其祿也建議,《跟騷法》今年6月上路實施後,可以透過實際案例觀察,評估此種「狹義立法」的執勤狀況,作為後續再行檢討或修法參考。
現代婦女基金會研究員王秋嵐質疑,從《跟騷法》的施行辦法看來,感覺像是變成《性騷擾防治法》2.0加強版,對於長期倡議《跟騷法》的民間團體情何以堪,用心理性別去預設框架,而不是以人身安全為考量,這點比較可惜,也不恰當。
王秋嵐呼籲,內政部應落實先前民團提出的附帶決議,把精神損害等情形納入,並滾動式檢討,不是僅限縮在現行規範樣態;同時,期盼內政部盡快訂定執法原則,讓外界對《跟騷法》能有更清楚的瞭解。
(中國時報/林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