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大陸財政部與稅務總局兩部門18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將針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下同)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且可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並將稅務優惠期限設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大條件 公式計算資格
昆山台協會長孫德聰認為,這對台商自然是很大的幫助,雖然在大陸的大型台企眾多,但企業所得額落在此次稅負優惠區間的台商業者也占有相當體量,伴隨大陸經濟今年求穩、持續加強對基層與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道下,台商也隨著受惠不少。
據大陸財政部公告內容顯示,其中所稱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3個條件的企業。
而「從業人數」的定義則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人數、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另外企業所稱的從業人數與資產總額等指標,應按照企業全年的每季平均值來做認定。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而若是在年度中間開業或終止經營活動的企業,則以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來判斷是否符合上述相關指標。
配套台廠 減輕經營負擔
孫德聰表示,台商大企業在大陸有眾多中小型的配套台廠,前一波在疫情等因素下導致資金面比較困難,但有這筆減稅的優惠政策挹注,對中小微台商也是巨大幫助。
上海台協副會長蔡世明也說,大陸要達成GDP成長目標,企業營收表現是關鍵。因此從另一角度來看,大陸官方今年在對企業減負的政策脈絡上,如能凍結最低薪資調整,也能變相減輕對企業的經營負擔。
觀察後續的可能減稅政策,今年大陸政府工作報告的具體方向還提到包含對小規模納稅人實施階段性免徵增值稅等,以及預定6月底前對小微企業一次性發還留抵退稅款項。
(旺報/吳泓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