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居住正義,台中市府提出「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經討論修正,將針對持有5戶以上房產者加重課稅3.6%,21日送議會二、三讀,但有議員希望加嚴、有人則認為不應以戶為單位。議長張清照最後裁定照案通過,但附帶議決,市府須適時檢討施行績效並分析是否再調整內容。
針對一般自用住宅,台中的稅率為1.2%,市府為抑制房價,提出針對持有3戶房產以上者加重課稅的修正案,預計7月上路。市議會日前進行法規審查,最後將市府版本放寬為持有4間房產以下者採2.4%課稅,但若持有5戶以上者則提高至3.6%,全台中受影響人數約8萬7000多人。
此案21日進入大會二讀,議員楊正中、謝明源、江肇國皆認為,以「戶」為計算單位不合理,畢竟豪宅與套房的價格非等值,應依照房產價值為課稅依據,且上路後能抑制多少房價也值得考量。議員張家銨則建議加嚴至2戶就加重課稅,「國民黨版本太寬鬆」;此語引發國民黨議員李中等人不滿,強調通過者為「大家討論的版本」。
議會法規會主席何敏誠說,台灣房價持續飆漲,讓年輕人看不到希望,這是居住正義的不合理現象,若能先通過囤房稅,未來再滾動式檢討,才是身為民代應該為下一代做的事。
議員陳淑華認為,自住房屋用累進計稅,先不論效果如何,其實也是居住正義的一環,市府提出的版本與高雄一致,不宜再放寬。議員黃守達強調,囤房稅上路後,市府預計增加約4億元稅收,但如何才能達到居住正義的目的?且多出來的稅收要用在哪裡?市府應給市民交代,否則改革將淪為表面工夫。
台中市府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表示,依照議會通過的「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版本,全市受影響房產戶數約10.6萬戶,相較市府原本提出版本的預估稅收會少1、2000萬元,預計放寬版增加稅收約3.8億元,都將挹注到青年與弱勢族群的租金補貼上。
(中國時報/林欣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