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8・旺報-綜合報導

2022-04-28・旺報-綜合報導
大陸證實 李孟居正服附加刑期

 相較於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已於4月中順利返台,屏東縣枋寮鄉鄉政顧問李孟居2019年因被陸方控台諜而遭逮捕,去年服刑期滿出獄後,仍無法返台。對此,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27日表示,李孟居現已服滿刑期,正在服「附加刑期」。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則說,陸方應對外說明,作為法治社會,為何執法如此不一致、因人而異?

 李孟居被大陸判刑1年10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去年刑期滿出獄後,因還有剝奪政治權利2年,以致於迄今無法返台。馬曉光27日在國台辦記者會上回應,國台辦從有關部門瞭解到,李孟居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有關部門嚴格依法辦案。他稱,李孟居現在已經服滿刑期,正在服「附加刑期」,在辦案過程,包括在服刑期間,陸方都依法保障了李孟居的各項合法權利。

 李孟居因偷拍大陸武裝警察部隊於深圳灣體育中心集結訓練的機密畫面,於2019年8月20日從香港入境深圳後失蹤,其後證實他已被大陸有關機構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拘留審查。2019年10月31日,大陸國家安全機關逮捕李孟居,並以涉嫌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祕密罪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追究李孟居的刑事責任。

 此前,被判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的李明哲,因不用服「附加刑期」的剝奪政治權利2年,刑期結束後,4月中已順利返台,李孟居卻要「附加刑期」。對此,邱垂正說,此問題應該由陸方對外說明,作為法治社會,為何執法如此不一致、因人而異?他並透露,針對此案件,尊重李孟居家屬跟當事人意願,選擇低調處理。

 陸委會也表示,政府已注意到國台辦發言人27日相關個案的說法,認為對岸長年以來一貫將國安因素無限上綱,枉法裁判侵害人權,對我赴陸國人增加各種不必要的風險,政府呼籲國人應多所評估,留意個人權益,大陸亦應落實保障我民眾之相關權利,讓相關人員盡速返台與家人團聚。

(旺報/林至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