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5・中時-綜合報導

2022-08-05・中時-綜合報導
路邊身障機車格未達2% 北市府挨批

總數26萬格中占1877格 比例僅0.7% 北市府稱是法規見解不同 將請示中央說明

《身心障礙權益保護法》規範公共停車場應保留總格位的2%,作為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格,但北市議員楊靜宇質疑,全市高達26萬路邊機車格,但身障格卻僅1877格、占比0.7%,他痛批市府公然違法。對此,北市停管處長李昆振解釋,市府認定公共停車場範圍是指路外停車場,而非路邊停車格,會請示中央說明。

 楊靜宇日前接獲民眾陳情,感嘆騎車出門時很難找到身障機車格,加上身障者使用的機車是三輪式的特殊規格,超寬車體無法塞進一般車格裡,若硬停進去還有被取締違停的風險,車主還直言「我們猶似化外之民,等不到相關單位的關愛眼神!」

 楊靜宇指出,據《身障法》56條規定,公共停車場應保留總格數的2%作為身障者專用停車位,且〈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中也明確定義公共停車場包括路邊停車格位在內,意即市府理當依法提供身障者的機車專用停車格位。

 他質疑,全市路邊收費機車格共26萬8512格,身障車位卻僅有1877格,占比僅0.7%,遠遠不及法定2%的規定,12行政區更沒有任何一處符合規定,其中占比最高的松山區也僅1.1%,接續是大同、南港區的1%,大安區則以0.4%敬陪末座,質疑市府公然違法。

 李昆振澄清,《身障法》確實規範要挪車格總數的2%作為身障格位,目前公有路外停車場有依法保留2%、約400格的身障機車位,路邊停車格則有1400多格,總計1800多格,未來地方若有需求,會在供需範圍內再增加。

 李強調,北市府和議員對法令的見解都沒錯,只是引述的法源不同,從停管處角度來看,依《停車場法》第32條第2項,他認為「公共停車場」範圍比較接近「路外停車場」,未來會請示中央做解釋。

 另外,楊靜宇也批評,北市不僅身障機車格位不足,連查詢都很不便,民眾只能用手機上網一頁一頁翻,但資料多達46個頁面,到底要找到什麼時候。李昆振則說,現已調整系統,車主可下載「北市好停車」APP,就能一鍵查詢身障車格位置。

(中國時報/黃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