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修憲案公民複決昨日進行投票,結果同意票數564萬7102票,不同意票數501萬6427票,投票人數為1134萬5932票,雖然同意票多過不同意票,但未跨過962萬票的高門檻,公投修憲案失敗。
立法院今年3月25日處理《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條文草案》增訂第1條之1條文修正案,即俗稱18歲公民權修憲案;獲得跨黨派支持,在這次九合一大選中,一併舉辦公投。
該案明定年滿18歲中華民國國民,依法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參加公投及被選舉權,全案公告半年後將交由公民複決,這也是中華民國歷史首次交付公民複決的修憲案。
此次修憲複決案投票權人數為1923萬9392人,根據《憲法》增修條文,公民複決通過門檻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亦即修憲案欲闖關成功,需至少累積961萬9697張同意票,逼近962萬票。
中選會昨最後開票結果,同意票有564萬7102票,不同意票則有501萬6427票,投票人數為1134萬5932票,投票率為58.97%,依然無法邁過961萬9697票修憲複決的高門檻,修憲案確定不通過,公民權無法下修至18歲。
民進黨發言人黃彩玲昨天表示,未能通過,民進黨表示遺憾。民進黨全體候選人與從政黨員同志,已經把握每一次宣講機會,呼籲支持18歲公民權複決案。
國民黨昨天晚間重申,堅定支持、贊成18歲的立場沒從來沒改變,對最後修憲案未獲通過,國民黨感到遺憾但尊重全體國人投票的結果。(中國時報/張薷、周志豪、曾薏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