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3・Ar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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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高年級實習生 來囉!高市府籲企業 活化勞動市場

「高年級實習生」應該有不少人觀看過,描述1位高齡者退而不休及重返職場的故事,在職場上,憑自身過往歷練,展現獨有的價值,與年輕的世代,共同學習分享。勞動部為了即將來臨的高齡社會、人力短缺問題而及早部署,特訂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鼓勵雇主進用中高齡及高齡者,促進世代傳承。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共有六大重點:禁止年齡歧視、在職者穩定就業、促僱用失業之中高齡者
及高齡者中高齡者:每人每月1.3萬,最長12個月高 齡 者:每人每月1.5萬,最長12個月繼續僱用屆齡退休者 前6個月每人1.3萬,第7個月改為每人1.5萬,總共補助18個月在職者職業訓練補助 最高補助訓練費用70%職務再設計及就業輔具 每人每年最高10萬退休準備調適與再就業 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進失業者就業、支持退休後再就業、推動銀髮人才服務及開發就業機會,實質內容有「1彈、1禁、5補助」。

「1彈」是雇主可以用定期契約僱用高齡勞工,增加雙方彈性促進雇主僱用意願:為鼓勵企業僱用中高齡及高齡者,該法打破勞動基準法定期契約的限制,對於65歲以上勞工,雇主得以「定期勞動契約」僱用。

「1禁」是禁止雇主對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差別對待:雇主不得以年齡為由予以差別待遇,明文規範差別待遇之內涵、舉證責任、申訴程序、損害賠償責任及處罰等事項。

「5補助」是指政府鼓勵雇主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相關補助措施: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為因應《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上路,未來將籌設「銀髮人力服務據點」,開發就業機會與媒合,並藉由獎補助措施,促進雇主聘僱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推廣世代交流及合作,創造「高年級生」就業新氣象。

文/柯宗緯‧圖/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