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業經濟時代,台灣憑藉著大量製造、成本降低、全球布局、供應鏈管理,賺進了不少的「製造財」。但過去的勝利方程式,邁入數位經濟、知識經濟時代,以往的好運似乎用光了。步履走的蹣跚,獲利微薄、產業大舉外移、高薪工作機會壓縮,薪資的停滯也成為常態。
工業經濟時代的成本降低,殺價競爭的思維、高度管制、不尊重知識價值的特性,到了知識、數位經濟時代,彷彿將小孩衣服套在大人身上,格格不入,也使台灣在國際競爭中嚴重掉隊。
就成本降低、殺價競爭而言,4G通訊499元吃到飽的低價方式即陷入低價競爭,壓抑了員工的勞動條件,也可能使業者失去利潤而無力創造更多的附加價值;又如,有線電視一百台吃到飽,使得粗製濫造節目充斥,低價競爭下,電視節目失去創新的動力。
就高度管制而言,一例一休為了三成不受勞基法規範勞工的權益,卻忽略了知識工作者、知識行業的需求,把製造、服務視為同質,使勞動市場、企業運作完全失去彈性。同時,公務員受制於調查局、監察院的圖利他人公訴罪,再加上缺乏誘因,管制思維盛行,使高階服務業及工作機會萎縮,雖有金融沙盒進行金融面的創新服務驗證,但未擴及各個產業,影響層面不廣。
就對知識經濟的尊重而言,政府的採購,多數以價格標為主,且以服務成本加公費法為主軸,企業缺乏合理利潤之下,產品、技術品質不見提升,而且內定、綁標時有所聞。因此,政府採購辦法及機制的檢討,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了。又如會計、研究服務等知識產業也以人頭計費、服務成本加公費法方式為主,壓縮了工作者的價值,也導致了服務業的普遍低薪。再如,在資金的籌措上,台灣仍以銀行體系的融資、擔保為主,且額度不高、貸放保守,對創業者不利,無法協助高階、有進入障礙的創業,不易形成獨角獸,且流於以複合式餐飲為主的創業主流。
邁入數位經濟時代,台灣應有創新思維,摒棄工業時代以成本降低,大規模製造、代工,不尊重附加價值,以管制、規範為主的思考。逐步尊重價值,以鬆綁、產業化替代規範,重視人才及智財權,並透過嶄新的金融工具來追求、創造價值。
首先,必須在差異化、創造附加價值上下功夫,才能擺脫殺價競爭。企業應逐步由代工轉型至品牌、通路,即使在代工生產上,也應在價值鏈上爭取較高附加價值的位置;而政府在政策工具上,也應獎勵品牌、行銷研究、重視智財權、系統整合,以及創新採購制度。會計制度方面,應由數人頭、數設備、資產,邁向重視價值,無形資產的方向改革前行。
其次,就管制、規範太多而言,數位經濟時代的特色在於商品、勞動市場的鬆綁。由此觀之,一例一休將各行業勞工視為同質的政策有必要改弦易轍。同時,服務業主管部會應有鬆綁、產業化的績效指標(KPI),將過多的濫頭寸導入長照、都更、國際醫療、金融理財、資料開放等領域,引進投資、優質商業模式,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但必須有回饋弱勢族群的配套及堅強論述,來說服民眾支持。同時,金融沙盒、創新實驗,應擴及整體產業的沙盒,在特定領域進行創新實驗,使飽受製造桎梏的台灣產業也能注入創新元素。再者,公務員的圖利他人罪必須廢除,使其勇於任事,但必須搭配「顯不相稱所得應自負舉證責任,否則去職」的配套。
而在吸引本地、外人投資上,行政制度的革新是必要的,包括中央的跨部會KPI訂定,中央/地方合作的KPI,服務業主管部會的產業化KPI,政府才能和企業扮演夥伴功能,發揮協助、整合的能量,降低法規管制的束縛。
在資金取得上,去中介化、鼓勵群眾募資、P2P、加密貨幣等工具的開放使用有必要,但配合風險管控、監理沙盒以降低可能的金融風險。
在尊重智財權上,創意容易受到剽竊,但智財權申請審核、通過時間太過冗長,因此,以著作權、know-how,營業祕密保護法來保障智財,以掌握競爭的時效。
在人才晉用上,以學費補助、減免稅負吸引全球優秀人才,並透過產學合作來培養人才的實務經驗。在人才庫養成後,可吸引全球企業來投資,善用本地人才,而高階人才培育或引進後,高階的產業自然蓬勃發展,人才取得高薪的機會也不再遙不可及了。
(工商時報/主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