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9・工商-綜合報導

2018-10-29・工商-綜合報導
車主保車體險 甲式僅占0.1%

據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統計,2017年底全台共有逾650萬輛自用小客車,但「汽車車體損失險」的投保率僅約20%,且大多數車主都是只有投保丙式(車碰車險),投保甲式車體險的車輛只有5,400輛,占比不到車體任意險的千分之一。

華南產險車險業務部經理周宏明表示,政府規定要投保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簡稱強制險),僅提供「第三人」的傷害醫療、殘廢或死亡等人身傷害,對於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汽車車體、財物損失,或者是人為惡意的破壞,強制險皆無法理賠。因此,若車主想要獲得車體方面的賠償,就必須自行加保「汽車車體損失險」。

汽車投保各式車體險投保概況
汽車投保各式車體險投保概況

周宏明說,一般而言,「汽車車體損失險」依投保內容之不同,可分為甲、乙、丙三式。其中,以甲式提供的保障較周全,承保的危險事故包括:碰撞傾覆、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或墜落物、第三人非善意行為、不屬於保險契約特別載明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等,車主只要有投保甲式車體損失險,不用擔心求償無門。產險業者建議,民眾若預算足夠且想擁有較完善的保障,可以選擇投保甲式。至於「乙式」承保的危險事故較甲式承保的危險事故少了「第三人非善意行為」與「不屬於保險契約特別載明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二項。丙式則是必須是「與車輛發生碰撞及擦撞的損失」才享有理賠保障。

華南產表示,目前尚有8成左右車主沒有投保車體險,風險意識仍算是不足。

產險業者說,沒有保車體險事小,因為車主最多損失自己一部車,但是沒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駕駛傷害險」或者乘客險,在發生交通事故時,車主將曝露在更大的風險中。以2017年的強制車險件數來看,約有近3成的車輛沒有額外再投保第3人責任險。

產險業者指出,發生交通事故時,強制險只是賠第三人,至於加保第三人責任險,即可以賠人及車。以30~60歲的女性車主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以每一體傷200萬元,每一事故總額400萬元、財損20萬元)一年保費僅3千多元,但可以彌補強制險額度的不足。

(工商時報/黃惠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