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老年學」(Financial Gerontology)在日本爆夯,信託公會呼籲,金融業者應根據「金融老年學」發展適合高齡者退休或長期理財投資規劃的金融商品,像是近年來銀行的財富管理業務及信託業的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業務,就可運用金融老年學來研發商品,搶攻相關商機。
台灣國今年進入高齡社會,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之人口推估(2018~2065年),預計在八年後,也就是2026年,我國老年人口將超過20%,與日本、南韓、新加坡及亞洲部分國家同列為「超高齡社會」。
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指出,國外先進國家在發展適合高齡者的金融商品時,通常會研究高齡者的生理及心理特性,以研發相對應的商品,此種研究稱為「金融老年學」(Financial Gerontology),金融業者應根據「金融老年學」發展適合高齡者退休或長期理財投資規劃的金融商品。
以「私校退撫儲金」為例,其運作係以積極型、穩健型、與保守型三種風險屬性作為投資方案,將投資組合與資產配置相互結合,透過70/30的核心組合及衛星組合的安排,幫助不同風險承受度的客戶靈活因應市場變化,實現資產增值目標。
而30%的衛星組合中便可以配置較高風險的商品,透過系統化操作以及定期再平衡策略,以適當分散投資風險,賺取較大的收益。
呂蕙容觀察,近年銀行的財富管理業務及信託業的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業務是以有系統的理財方案與利用資產配置來協助客戶進行資產配置,應根據「金融老年學」應有更積極的作為,研發投資報酬率較定存高,而風險為高齡者可負擔之投資商品;證券業以及保險業也應根據高齡者的特性,研發合適高齡者的證券及保險商品。
呂蕙容認為,現行主管機關對於客戶風險承受等級與商品等級分類適配是採「單一商品」認定,不得投資逾越客戶風險等級的商品適合度政策應適當鬆綁,其實為了鼓勵客戶長期投資,發展適合退休或長期理財投資規劃,應允許業者提供「投資組合」服務,以整體「投資組合」涵蓋多檔商品之風險判斷對客戶風險之適配,允許透過承受一些適當的風險來增加收益。
當然,退休後的理財要更加注重「風險管控」,而投資目標不在於極大化報酬,而是創造穩定的現金流入,並盡量降低退休資產的減少速度。
(工商時報/魏喬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