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紐約時報》刊登一份由美國前國防部分析師洩露的文件〈美國越南政策決策過程史〉。當時尼克森總統下令禁止登載,紐時不服上訴,審理至最高法院,其中一位大法官雨果‧布萊克在意見書裡寫下「只有自由不受牽制的新聞,才能有效揭露政府之弊」的名言。最後,《紐約時報》以6比3勝訴。新聞自由勝過國家機器。
委員不能一黨壟斷
新聞自由對現代民主運作至關重要。沒有新聞自由,就不會有民主自由。哈佛大學政治系教授Steven Levitsky和Daniel Ziblatt所撰寫的《民主國家如何死亡》,就認為專制者會剝奪對手或媒體的公民自由、暗示對手與外國政府勾結;支持限制公民自由的政策、擴張誹謗的範圍、威脅以法律或其他方式對付敵對黨派、團體或媒體。
蔡英文執政8年,雖然每每在國際宣傳上自詡為民主陣營的重要分子,高舉民主大旗來區分敵我意識。但諷刺的是,若以哈佛政治學者的觀點來看,相比馬政府,蔡政府對在野黨、在野團體與媒體的態度,根本談不上民主,反而是專制多了許多,蔡英文被外媒稱「民主獨裁」,甚至將她變裝成女皇的樣貌。誠如蔡總統在今年元旦談話所說,這8年,台灣真的不一樣。只是這「不一樣」,朝野看法兩極。民進黨看來是民主,在野黨看來是專制。
而造成台灣新聞自由遭到箝制,陷入寒蟬效應,其首犯元凶就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這個以落實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維護媒體專業自主為設立宗旨的獨立機關。本應捍衛新聞與言論自由的NCC,搖身一變,成為國家機器迫害新聞與言論自由的打手。
NCC不只是因為強行撤銷中天執照的過程和理由惹議,以及接連在對中天的行政訴訟上敗訴,包括試圖強推「數位中介法」、鏡電視上架、三立入股中嘉案的爭議,都嚴重傷害NCC作為獨立機關的公正形象,以及喪失台灣人民對其秉公行事的信任。連行政中立都不夠格,還奢談什麼獨立機關?
媒體生態不健全,台灣民主就不健全。行事惹議、形象敗壞的不獨立機關,如何能守護台灣的新聞與民主自由?因此,要讓台灣民主重回公正善良、效能兼備的環境,改革NCC就是終結民進黨8年亂政的第一步。
NCC是獨立機關,採委員會制,置委員7人,由行政院長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不過今年7月,有4位委員任期將屆,預計於4月底前完成提名。這次人事提名,將不只是NCC改革契機,更是還新聞自由一個公正環境、還台灣民主一個自由氛圍的機會。
違法濫權必須限制
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建議應修法,NCC委員提名改採政黨比例制,由各政黨推薦,不只符合多元化的需求,更呼應賴清德選前倡議的民主大聯盟精神。因為從現行制度與過去經驗來看,倘若單一政黨取得完全執政優勢,從提名到同意權一手抓,獨立機關不只將不再獨立,更會淪為國家機器的血滴子。
因此在制度設計上,要落實保障言論自由、維護媒體自主的宗旨,其實就應思考在憲政運作下,如何讓NCC能獨立運作,避免被單一政黨或意識形態所掌控。
其次,NCC沒有權力管制媒體內容,那是屬於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媒體內容如果涉及違法或侵犯他人隱私,自有其他法律規範。NCC沒有管制言論的權力,否則和戒嚴時期的警總有何差別?
賴清德雖然要到5月20日才就任,但4月底NCC委員的提名,對往後國政運作、台灣民主自由都有結構性的影響。因此作為候任總統以及現任執政黨主席,賴清德有必要對NCC與台灣新聞自由改革,明確表態。立法院更應該針對蔡政府8年來NCC的胡作非為撥亂反正,拔掉NCC嘴裡恣意亂咬的虎牙,修法限制NCC管制媒體內容的權力。否則新聞自由死亡之時,就是台灣民主死亡之日。
民主弊病的藥方,就是更多民主;新聞不自由的藥方,就是更多新聞自由。沒有新聞自由,政府之弊難以揭露;政府之弊無法揭露,則台灣民主體制終將危矣。唯有百分之百的新聞自由,台灣民主才能永續。(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