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7・中時-綜合報導

2018-07-27・中時-綜合報導
北市親子停車格 憑證停放

家有孕婦或6歲以下孩童車主適用

台北市交通局26日宣布,即日起家有孕婦或6歲以下孩童的車主,可至停管處服務台及67處公有停車場管理室領取識別證,就可把車輛停放在「親子格位」,若沒有證件違規占用,當心荷包失血,明年6月29日起最高可處1200元罰鍰。

 過去常有孕婦或民眾載著6歲以下小朋友停車找不到車位,交通局為打造友善環境,配合交通部6月發布施行的管理辦法,依《兒少法》要求各符合設置規定的停車場,保留2%汽車停車位,作為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車主的停車位,未滿25個公用停車場則不在此限。

即日起 可領取識別證

   停管處長張滋容指出,經統計停管處所轄100處立體地下停車場,現有634格孕婦及兒童優先停車位,目前已逐步汰換設立「親子格位」,預計8月20日前全部完成專用牌面更換;其餘民營及各機關管有的175處停車場、100格停車位,將在12月16日前設置,若未完成,可據《兒少法》按次開罰1萬元至5萬元,直到改善為止。

   她說,親子格位除了停車位上方有告示牌面外,格位標線為粉紅色,提醒民眾不要誤停,但現在仍在宣導期,一般車主不小心停到親子格位不會受罰,不過明年6月29日起,違規占用親子格位,停管處將以《停車場法》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無證占用 明年將開罰

   記者昨實地前往信義廣場地下停車場查看,發現親子格位標示及所在地點不明顯,車主不容易找到,且距離電梯遠,對孕婦或推娃娃車的家長不夠方便,此外,格位還遭一般車輛占用,有需求的車主恐怕是看得到用不到。

   停管處表示,民眾可持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至停管處服務台、轄管停車場管理室領取識別證,7月30日起擴大12行政區戶政事務所、健康服務中心及13個親子館等地點發放,識別證分為孕婦版及兒童版,孕婦版使用期限為1年,兒童版6年,將不定期稽查使用資格,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

(中國時報/張立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