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6・Array

2024-08-26・Array
社評/兩岸競爭管轄權新現狀

 大陸漁政單位於休漁季結束後,派出3艘公務船艇執行「2024年台灣海峽海上巡航執法行動」,依據大陸媒體說法,此次巡航「到達台海中部以東2浬、最南端到達台灣淺灘」,並將其解讀為「兩岸統一的步伐再次推進」。如果說大陸軍機飛越中線、抵近台灣海岸線是政治施壓,那麼,公務船艇的行動就有行使行政管轄權的宣示意義。

對岸海警船 擦邊駛入

 兩岸處於分治狀態,台澎金馬地區非大陸行政權力所及,這是兩岸關係現狀,但2016年後兩岸現狀開始改變,賴清德執政後改變的速度更快。大陸從三個層面宣示對台管轄權:第一是對在大陸常住、定居、發展的台灣民眾,推出「同等待遇」、台胞居住證、福建吸引台人落戶等政策;第二是對海外台灣民眾,大陸外館提供領事保護、急難救援等;第三是海域管轄,這是陸方最近開闢的新場域,包括進入金門禁限制水域執法、台海東部及南部巡航,以及在釣魚台周邊護漁。

 上述三個層面,如果說第一個層面完全發生在大陸境內,基本是北京「操之在己」的部分,後兩個層面則是直接的治權衝突與爭奪,會在國際社會產生效應。例如,台灣在各國的駐外代表處雖然名義上僅限經濟文化功能和民間身分,事實上卻是海外台灣民眾尋求服務與支援的優先選項,至於台灣民眾在海外求助大陸外館獲得支援的案例,仍然屬於少數、非常態化。同樣,大陸的海域管轄,不僅要面對如何處理我方領海、禁限制水域線、海巡署艦艇的問題,也需因應外界對台海國際航道地位的憂慮。

 針對上述問題,陸方展現積極但謹慎的態度:首先,大陸海警、海巡艦隊開始進入金門禁限制水域線、跨越海峽中線並逼近台灣,但多半屬於「擦邊駛入」,並未長時間巡弋,說明仍保留分寸;從另外一個角度觀察,「大進滿88號」事件,我方海巡船幾乎進入陸方內水,但並未引爆對抗衝突;此外,兩岸救援通報機制仍維持運作,雙方「同框」救援,而非對峙,仍可看到人道優先的默契。

管轄權之爭 和統拼圖

 由此可見,從抽象意義看,兩岸在台海競爭管轄權的新現狀,可以用「混合態」來概括:既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又是「你中無我、我中無你」,前半句是事實(de facto)層面,雙方實質管轄範圍已經高度重疊,不再像過去那樣能憑著雙方模糊的共識相互尊重,後半句是法理(de jure)層面,雙方依各自法律否認對方執法權,因而形成「法理互不承認、事實互不否認」的混合態。

 無序、多變、交錯是「混合態」的特質,與有機、有序、穩定的「融合態」截然不同。就台海行政管轄權的新現狀而言,「混合」與「融合」兩者之間的根本區別在於兩點:第一,雙方公權力能否相互協調、建立互信機制,第二,被管轄對象是否接受、認同管轄,既有的正當權益能否得到維護和促進。至於前者,顯然不在目前兩岸執政當局考慮範圍,表面原因是台方不承認一中原則、兩岸無法恢復協商,根本原因在於大陸已不對民進黨政府抱希望。

 後者才是真正關鍵因素,也是陸方主張「統一有好處」的判準。對台灣漁民而言,大陸擴大台海周邊的行政管轄後,若能更安心地作業、更公平解決海上糾紛、遇險時更迅速得到救援,而且不必擔心捲入兩岸政治對抗、或被陸方執法單位刻意對待,那麼台灣漁民自然會接受並認同陸方管轄。這個道理,既適用於台灣漁民,也使用於身處海外的台灣人,更適用於全體台灣民眾。若兩岸政府的治理能力此消彼長,一旦超過臨界點,台灣民眾自然會認同大陸、願意接受統一。

 歸根究柢,武力用於防獨、反干涉,促統要爭民心。大陸對台行使管轄權,關鍵在台灣人是否心悅誠服,這是和統最後拼圖。(旺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