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一段9秒的影片和編造的聊天截圖,在大陸網路瘋傳,「富婆出軌快遞小哥」的劇情被大量轉傳,甚至登上「杭州同城」熱搜榜。事發後,受害者吳女士立即向轄區警方報案,找到造謠的鄰居,同時接受大批媒體採訪、訴說自己的遭遇並非個案而是公眾事件,她還努力收集網上傳播證據。12月25日,根據杭州市餘杭區檢察院建議,杭州市公安局餘杭分局以誹謗案對兩名嫌犯立案偵查。
根據大陸《刑法》第246條第2款及相關司法解釋,公然侮辱及誹謗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屬告訴乃論,除非「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才會進行公訴。
收集截圖 保留視訊證據
能將誹謗罪由自訴變成公訴,吳女士的聰明維權是成功的關鍵。看到偷拍影片與編造的聊天截圖第二天,吳就就立刻報警,但警方8月13日只以「誹謗他人」的名義,對編造假訊息的郎某和何某行政拘留9日。
10月26日,吳女士向杭州市餘杭區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請求以誹謗罪對造謠者依法懲處。期間,由於擔心視訊轉發記錄會被刪除,無法保留證據,吳便將偷拍影片和聊天記錄發在微博和朋友圈並寫道:「我就是本次誹謗案受害者本人!大家如果看到傳播的誹謗資訊,請截圖發給我!」
這因為大陸司法機關認定,誹謗要變成公訴必須符合:「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
透過行動 為受害者搭橋
在維權期間,吳女士積極爭取輿論的支持,甚至在兩周內接受超過20家媒體的採訪。最終才等到大陸司法機關對犯嫌提起公訴。
不過,吳女士也因為這起誹謗事件,丟掉了原來的工作,之後一直找不到工作,精神和家庭也受到嚴重干擾;但她希望,透過自己的維權行動,在誹謗受害者與媒體、法界、心理醫師諮詢師之間搭起一座橋,給受害者們力量。
(記者/宋秉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