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7・旺報-專題報導

2019-05-17・旺報-專題報導
天津惠台52條 金融合作挺創業

取得醫師資格的台胞可在津執業 鼓勵台商參與自貿區建設

台商在大陸北方的發展重鎮、直轄市天津市於2018年7月公布《關於進一步深化津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天津52條》)惠台措施,作為北方金融中心,《天津52條》有兩大特色,一是惠台人才政策,二是台商的金融合作。

《天津52條》主要涵蓋4大領域,包括針對經濟合作24項、社會文化交流合作11項,以及天津台生學習、實習、就業、創業11項,和台灣民眾在天津生活6項。

提供台胞全方位服務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李惠廷指出,《天津52條》的惠台人才政策重在為台灣同胞提供與天津市民同等的就業創業服務待遇,實行無差別政策,並鼓勵市級公共就業服務部門強化與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的工作聯繫,提供全方位服務。

在專門職務方面,取得大陸醫師資格證書的台灣同胞,按照有關規定可在津申請執業註冊,與大陸醫師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符合條件的台灣醫師可通過認定方式獲得大陸醫師資格。符合條件的台灣醫師,可在津申請註冊短期行醫,有效期3年。

4月17日,首屆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PECC)工商領軍者大會在天津舉行。(中新社
4月17日,首屆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PECC)工商領軍者大會在天津舉行。(中新社

天津市發展改委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處長李芃指出,此次惠台措施支持台資企業在天津設立區域總部、研發中心,也支持台商參與自由貿易區試驗區建設,鼓勵台灣的大學畢業生來創業。

《天津52條》規定,各級各類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網站向台灣同胞開放,支持使用台胞證註冊登錄、在線應聘。高校畢業的台灣學生來津創業,符合條件的,可申請最高3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創業擔保貸款;已成功創業且帶動就業5人以上、經營穩定的創業者,可給予最高50萬元貸款再扶持。《實施細則》還提出鼓勵台灣同胞在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並享受相關補貼;支持台灣同胞在津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等。

地處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天津周大福金融中心亮燈。(中新社資料照片)
地處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天津周大福金融中心亮燈。(中新社資料照片)

金融證券商機待參與

針對參與天津市的金融證券商機,《天津52條》鼓勵在津台資銀行依法合規與母行集團開展境內外業務協作、發揮全球服務優勢、為客戶在境外發債、上市、並購、融資等活動提供綜合金融服務,入股陸資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開展承銷政府債券業務。允許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分類等級為A類的台資企業貿易外匯收入(不含退匯業務及離岸轉手買賣業務)暫不進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賬戶,可直接進入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或結匯。

此外,還推進津台冷鏈物流試點,對台資冷鏈項目與大陸企業給予同等政策支持。

天津市台協會長羅文德在天津生活28年,他指出,天津目前有2300多家台資企業,主要以生產型企業為主,隨著經濟發展和企業轉型需要,以服務型和高精端研發為特徵的台資企業會逐漸增加,《天津52條》有助提升台商的附加價值。(記者潘維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