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台港澳事務辦公室7月18日指出,福建已啟動台灣職業資格直接採認相應職稱工作,在福建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並取得台灣職業資格的台灣居民,可直接採認相應大陸職稱。這是實現兩岸行業標準共通的重要舉措,將進一步助推服務台灣同胞在閩就業、創業。
福建是大陸在全省範圍內展開比照認定職稱的首個大陸省分,福建多部門已共同發布《台灣地區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技術士)考試及格證書比照認定職稱目錄》,其中共列了50多項考試及格證書,包括台灣地區建築師、土木工程技師、環境工程師、食品技師、農藝技師等,比照認定的職稱證書與大陸正常評審的職稱具有同等效力。
比照認定有4條件
取得該目錄所列台灣地區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技術士)考試及格證書並具備以下四個條件之一的,可申報參評「高級職稱」。四個條件分別為:博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以上;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滿7年以上;本科畢業後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滿10年以上;大專畢業後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滿15年以上。
取得該目錄所列台灣地區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技術士)考試及格證書者,可直接比照認定「助理級職稱」;取得該目錄所列台灣地區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技術士)考試及格證書並具備以下四個條件之一的,可以比照認定「中級職稱」,即博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以上、本科畢業後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以上、大專畢業後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滿7年以上等四個條件。
申報程序權限下放
此外,符合福建特殊人才職稱認定(評審)條件的高層次優秀台灣專業技術人才,可不受學歷、資歷限制。福建也鼓勵台灣居民參加已向台人開放的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考試。
為了方便台灣居民申報,福建已簡化申報程序,將初級、中級職稱的比照認定權限分別下放到縣(市、區)和設區市。符合比照認定條件的在閩台灣居民,僅需填寫《台灣地區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技術士)考試及格證書比照認定職稱登記表》,並提供有關佐證材料即可辦理。
(記者╱張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