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5・旺報-綜合報導

2019-11-05・旺報-綜合報導
行得通 罩得住 在陸生活更便捷

惠台落實日常 共享交通工具、月租費優惠、買房容易

惠台26條措施中,第16條針對交通出行,「台灣同胞可同等使用交通運輸新業態企業提供的交通出行等產品」。近年大陸在互聯網等資訊技術深入應用,「共享單車」、「共享汽車」等交通運輸新業態快速發展。住在福州的台灣人王先生表示,「第16條基本已經實施很久了,我也都有使用。」廣州吳先生也說,「原本就可利用台胞證辦理微信支付共享單車,很方便。」

試點在福建對持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胞,使用大陸手機業務給予資費優惠。(取自中新網)
試點在福建對持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胞,使用大陸手機業務給予資費優惠。(取自中新網)

降低台胞通訊成本

住福建的林先生則表示,台胞目前在使用「共享汽車」時的確容易遇到認證困難,而導致無法使用該交通工具,透過此次第16條的具體措施,能夠便捷使用各種交通工具,認證制度簡化後,對在陸台胞的確是一種迫切需要的措施,可謂解決台胞在陸的一個難題。
第17條「試點在福建對持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胞使用大陸移動電話業務給予資費優惠」,住福建的林先生對這點大表贊同,「優惠台胞使用行動通訊時,給予部分月租費優惠的措施,也讓閩台兩地往來的台胞,感覺到通訊成本降低,會讓更多台胞辦理一個福建門號,而不用在閩使用台灣門號,負擔高額的漫遊費用。」

高鐵取票仍有不便

「第17條的確挺重要的。」福州王先生也說,目前大陸行動電話直撥打回台灣大概每分鐘1至2元人民幣,若有優惠費率,與台灣家裡聯繫可以省下很多話費,「我每天都要打電話回家,有優惠資費當然歡迎。」
第18條措施「持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灣同胞在購房資格方面與大陸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亦即台胞可按照規定買房自用自住。住福建的林先生認為,此次惠台26條措施無疑讓台胞在大陸生活更加便捷,且更容易融入生活。
吳先生指出,住在廣州20年來享受許多便利,唯一的遺憾是高鐵方面,台胞雖然可線上訂購,用APP預約,用支付寶扣款,但在廣州使用台胞證訂票,只有1/3目的地車站可透過網路取票,2/3的車站必須到櫃檯人工取票,無法像大陸居民搭到每個車站都可網路取票,希望這次或未來措施能改進這不便之處,將「惠台」美意落實更全面。

(記者/王曉鈴、李鋅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