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警組織前主席、大陸公安部前副部長孟宏偉,21日因收賄案於天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被判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併科罰金人民幣200萬元。孟宏偉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提上訴。
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指控孟宏偉在2005到2017年間,利用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中國海警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職權、地位擁有的便利手段,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內的行為,為相關單位以及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協助,並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不法所得折合人民幣共計1446萬餘元。
陸媒報導,在過去未公開的庭審中,檢調機關已向法院出示相關證據,並對孟宏偉本人與他的辯護律師進行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皆充分表達了意見,被告孟宏偉也在最後的陳述中表達認罪並懺悔。
中共中紀委通報稱,孟宏偉公權私用、濫權妄為,隨意的揮霍國家資財滿足其奢侈的生活需求;家風敗壞,更利用職務影響力為其妻謀取職務,默許其妻利用其職權搞特權。且孟的權力觀扭曲,經常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工作崗位調整、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不法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等。
孟宏偉自2016年11月起擔任國際刑警組織的主席,是該組織第一位中國籍主席,但到2018年10月7日突然辭職,行蹤一度成謎,經家人報案協尋後引發國際關注。直到2019年3月27日,被北京當局公開表示已開除黨籍和公職。
孟宏偉原為前中共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心腹,2003年任職公安部副部長,僅任1年,就被提拔為黨委委員,還同時兼任國際刑警組織中共國家中心局局長,成為周的重要副手。
仕途順遂的孟宏偉落馬後,他的妻子高歌便獲得法國批准庇護,並獲准在法國居留。高歌向國際控訴,孟宏偉是受到政治迫害。(記者/蔡宗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