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4・旺報-綜合報導

2018-10-24・旺報-綜合報導
A股迎庫藏股 百兆銀彈待命

手握巨額現金公司 成A股最堅定的多頭

大陸證監會主席劉士余公開承諾的六大改革舉措,正在一條一條推進落實。劉士余10月22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六次會議上,就大陸公司法修正案作出說明。這意味著,若經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A股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台灣稱庫藏股)適用情形將從目前4種增加至7種,不僅可以進行「護盤式回購」,還允許回購後庫存,回購實施的決策程序也將大大簡化,可以不必經過股東大會決議。

《每日經濟新聞》統計,目前3554家A股上市公司共持有資金26.53兆元(人民幣,下同),折合台幣超過百兆,哪怕只拿出其中一小部分用於股份回購,對目前的市場流動性也是巨大的提升。而在行情最低迷的時候,手握巨額現金的上市公司,才是A股市場最堅定的多頭。

四種回購增至七種

此次修改,尤為重要的是建立庫存股制度。新規明確,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畫或者股權激勵、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以及上市公司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損害,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進行的回購,可持有3年。而此前制度規定不允許將購回股份以庫存方式持有,回購用於股權激勵的股份需在1年內轉讓,限制了公司回購股份進行股權激勵的積極性。

據劉士余22日提請審議的草案,回購適用情形從4種增加至7種,補充完善允許股份回購的情形,適當簡化股份回購的決策程序,補充上市公司股份回購的規範要求,讓上市公司回購的實操性大大增加。同時,證監會還在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來防範道德風險、利益輸送等可能的不利影響。

具體來看,修訂之前,上市公司回購僅適用4類情形,即減少公司註冊資本;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併;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併、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用於轉債轉換或護盤

修訂之後,適用情形增加至7條,部分現行條款也有所調整。22日提交審議的修正草案,把「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修改為「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畫或者股權激勵」,增加「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和「上市公司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損害,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兩種情形,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兜底性規定。

簡而言之,這次修法,就是將回購適用情形增加三項,也就是可以用於股權激勵、可以用於可轉債轉換、可以用於「護盤」。

(記者/葉文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