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8・旺報-綜合報導

2020-03-18・旺報-綜合報導
香港國別報告 須3月底前申報

歐盟從去年3月12日將香港由避稅「灰名單」移至「白名單」之後,許多大陸台商繼續使用香港或新設香港公司取代免稅天堂公司,以因應經濟實質法要。勤業眾信(Deloitte)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會計師林淑怡17日表示,若集團前年度合併營收達港幣68億元,需在會計年度結束3個月內,提供給香港稅務局「國別報告通知」和「國別報告」2項資料。
勤業眾信也指出,綜觀各國國別報告自動交換機制的陸續生效,預計各國稅局將更加頻繁、及時交換稅務資訊,掌握跨國集團之間公司的利潤分配和功能配置。而國別報告自動交換也恐增加企業稅務風險,建議盡速檢視利潤配置。
林淑怡也建議企業,應評估接單或轉單的香港公司是否符合經濟實質要求並配置合理的利潤。
所謂「國別報告」意指包含跨國企業集團收入、利潤及稅負於全球的配置情形;集團成員於所在國從事的營運活動等資訊。
勤業眾信稅務部會計師徐曉婷表示,符合條件的企業如未申報國別報告通知的罰款為5萬元港幣,定罪後的期間每日加罰500港幣。若為欺騙意圖、填寫具誤導性、虛假或不準確的資料,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處罰和監禁3年。
徐曉婷更提醒台商,在申報香港國別報告通知、提交國別報告時,應注意2大事項。第一是今年報告通知內容有部分調整須留意:第二是由於大陸與香港的國別報告自動交換安排生效,若滿足集團最終控股公司為大陸稅務居民、已在大陸完成2019年度國別報告的申報等條件的香港公司,不需要在香港作國別報告「次級申報」。

(記者/吳泓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