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7・旺報-綜合報導

2020-05-27・旺報-綜合報導
置產停看聽 陸3物業費不用再交

新規上路 一年可省下幾千塊人幣

在大陸,買房一直被稱為人生最難的事,其實不然,最難的事是買房後怎麼和物業公司相處。在業主與物業公司這種複雜的關係中,最核心的是「交錢」與「服務」的平衡關係。而大部分人都不清楚物業費,只要開發商或物業公司列出名錄光明正大上門收取,業主都糊裡糊塗就交了。而現在不同了,2019年到2020年初,大陸多個城市公布物業新規,有3筆物業費以後可以不用再繳納,對於業主來說,一年可輕鬆省下幾千塊人幣。

▲大部分的人都不清楚物業費,如何在業主與物業公司的複雜關係中,平衡交錢與服務的關係。(取自新浪微博@南方都市報)
▲大部分的人都不清楚物業費,如何在業主與物業公司的複雜關係中,平衡交錢與服務的關係。(取自新浪微博@南方都市報)

物業費是物業公司對管理社區內的公共房屋、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項目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騰訊網報導,自今年起,大陸很多城市開始相繼推出類似的物業規範條例,對於社區的不合理收費進行約束,其中有三筆物業費明文規定以後可以不用再繳納,避免業主們繼續吃虧。同時,對於社區應該屬於業主們的收益進行歸屬分配,讓收益歸屬更加清晰。

免繳物業合同外費用

第一類,公共區域的各類費用可以不交。據某些城市公布的政策和規定,公共區域的水電費、公共區域的能耗費、垃圾清運費等都將予以取消。如果有業主們之前交了這些費用的,今後不用再交了。如果這些費用交了,就屬於重複繳交,因為根據《物業收費服務管理辦法》,業主們向物業公司交的物業費裡面就包括衛生清理費及電梯設備維修費用,所以不僅是公布通知的城市,在其他城市也可以不交這筆費用,這筆費用一年可能是幾千,幾年下來就上萬元。
第二類,物業合同之外的費用不用交。很多物業公司不規範,私自添加一些合同之外的物業費用項目,來向業主們收取更多費用,但這違背《合同法》規定。例如重慶公布新規,自2020年5月1日起,「物業公司不能違反合同約定降低服務標準,同時不能自行提高合同之外的收費。」做出明確規定。

天然氣開口費不合理

第三類,天然氣開口費。很多人對於這筆錢感到很陌生,但是物業公司會催著你交,少則2千,多則5千起,但這其實早就該取消。根據大陸國家規定,這些費用屬於城市公共基礎設施配套費,開發商在拿地前就已經繳交這些費用,所以業主們不會再單獨給了,而開發商透過提高房價的方式加入了購房成本中,如果遇到有收取這項費用的,可以諮詢當地管理部門。

(記者/葉文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