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3・旺報-綜合報導

2020-11-23・旺報-綜合報導
再現炒房 陸多地出招整治亂象

認購名額哄抬至30萬人幣

大陸各地搶房、炒房景象再現,多地出招整治房市亂象。炒房到了什麼地步?一個名額可以炒到30萬(人民幣,下同)。近日,深圳新建案炒作問題再度引發關注,「買到就賺500萬,等於彩票中頭獎,這就是深圳的全民狂歡。」中新網報導,11月以來,深圳、合肥、乳山、浙江及下屬多個地級市均公布了規範房市的政策。

據陸媒報導,日前,深圳「網紅」建案華潤城潤璽一期公布了認購方案,由於方案明確優先無房人士認購,不少購房者以30萬的金額四處收購名額,只要該名額搖中號便立即付款,甚至手持10至15個名額入場。為了抬高銷售價格,有開發商還新增了「裝修費」等名目,收取「喝茶費」。

深圳祭建案交易規範

華潤城潤璽一期銷售中心第一天就有1.3萬人提交資料,按照無房優先和積分排序的規則,如此「人山人海」的競爭下,無房的投資人劉力(化名)和家屬連續8年的社保繳納記錄,連入圍搖號的資格都不一定有。
由於新房限價政策,深圳新屋、中古屋的價格倒掛現象嚴重,熱門建案炒作之風相當明顯。11月20日,深圳祭出一項措施規範熱門建案的交易秩序,即深圳官方APP「I深圳」上線購房誠意登記功能。購房者應該瞭解房地產調控政策,如實申報購房誠意登記資訊,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是違法政策,則需要承擔三個後果。第一、計入誠信檔案,由相關部門予以聯合懲戒。第二、3年內無權使用購房誠意登記系統。第三、交給開發商的保證金或定金,可能會被開發商沒收。

▲針對長租公寓問題,大陸多地發文規範住房租賃企業經營行為。(新華社資料照片)
▲針對長租公寓問題,大陸多地發文規範住房租賃企業經營行為。(新華社資料照片)

調控住房租賃企業行為

無獨有偶,合肥房市也出現炒作苗頭,房天下數據顯示,今年高新區新房價格直接從每平方公尺1.8萬跳漲超過2萬。11月20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表示,近期關注到部分自媒體、業主、仲介炒作掛牌房價,擾亂市場秩序,影響市場預期,市場管理處已就此展開相關工作。
除了上述地區,11月以來,浙江省及下屬地級市麗水、台州均出台房市規範政策,其中,浙江規範商品房委託銷售行為,禁止變相捂盤宣傳「售後包租」,購房定金、購房款應全部納入監管銀行賬戶。
近期,隨著蛋殼公寓破產傳聞愈演愈烈,長租公寓亂象問題成為焦點。11月1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文,要求住房租賃企業不得通過「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方式,哄抬租賃價格、加大企業資金斷裂風險、侵害房屋權利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權益。除深圳外,成都、西安、重慶等地也針對規範住房租賃企業經營行為發布通知,要求住房租賃企業開立資金監管帳戶。

廈門限漲令 每年不得超5%

近日,廈門發布《廈門市住房發展規畫(2021至2025年)》公示稿,未來5年將新增住房38萬套,同時規定新建商品住宅價格年度漲幅不超過5%,住房租金價格年度漲幅不高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
騰訊網報導,廈門之所以值得關注,是因為它是大陸房價第4高的城市。深圳、上海、北京是房價最高的3個城市,而第4城不是廣州,也不是杭州,而是廈門。廈門房價之所以如此之高,有兩個原因:一是廈門與深圳相似,城市體量過小,作為核心區的廈門島更是寸土寸金;二是廈門是旅遊城市,也是福建人置業的首選地。
房價漲幅每年不得超5%,意味著什麼?事實上,廈門不是主動限制房價年漲幅的第一城,早在兩年前,東莞、寧德、昆明等城市都曾出台過類似政策。這一數字,有城市是5%,有城市是6%,還有城市是10%,背後並無統一標準。但似乎都或明或暗地默認了這一點:房價只漲不跌,所以才要特別強調控制漲幅。
從各地的政策表述來看,這應該是基於GDP增速、收入增速和物價水平而定。要知道,2019年大陸GDP增速已經下探到6%,2020年疫情影響之下剛剛轉正,未來隨著經濟放緩,GDP增速有可能降到5%以下。就此而言,房價漲幅每年不得超過5%,未必沒有合理性。
可以看到,過去20多年,大陸房價基本上都是每隔幾年翻一倍。如果按照5%的年漲幅,房價至少要15年才能翻一番。如果房價年漲幅真能控制在5%,那麼房市本身將會失去賺錢效應。畢竟,房子本身的折舊成本、房貸利率成本、物業費乃至未來可能的房地產稅等,加起來已經超過5%。

▲廈門一處房地產樓盤。(中新社資料照片)
▲廈門一處房地產樓盤。(中新社資料照片)

(記者/龔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