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1・周刊王報導

2018-05-21・周刊王報導
我有獎金 你有故事嗎?

花蓮原創音樂MV創作&電視節目劇本徵選活動開始

用音樂MV描繪「 浪花的印象」

過去人們常說花蓮擁有2加5的豐沛觀光資源,具備國際機場及國際海港等優越便利的對外交通等2大優勢,5則是擁有多元文化的原住民族群、名列世界七大奇景的太魯閣、阡陌縱橫的縱谷平原、全亞洲最大廣達1000公頃的瑞穗溫泉區,以及波瀾壯闊的太平洋美景。

除了擁有好山好水外,花蓮同時融合閩南、客家、十八省同鄉及原住民等四大族群的多元文化更是讓人目眩神迷,為之嚮往。如今花蓮縣文化局以發揚本地文化、推動文化創意發展為目的,舉辦原創音樂MV創與電視節目劇本徵選比賽,希望透過音樂與戲劇的力量,讓更多人知道花蓮的美好與堅韌。

文化局陳淑美局長表示,0206震災後,由街頭藝人發展協會理事長魯映.棘奧(Michelle)發起,結合創作歌手白明光、編曲大師鍾興民及花蓮在地歌手共同創作的「愛的力量」,在歌曲及MV釋出後,獲得廣大的迴響,從中均可看見「音樂」的感染力,並帶給所有鄉親朋友和花蓮土地正向、積極的力量。

因此,今年度首次辦理原創音樂MV拍攝、創作的徵獎,除鼓勵原創音樂創作外,也希望能夠在MV拍製的過程中,融入花蓮的歷史、人文地景,展現獨特的城市意象及文化意涵。MV主題須與「海浪」、「浪花」或「海洋意象」等相關。

獎勵簡章並採兩階段徵件,第一階段繳交106年7月1日以後發行的原創歌曲及創作計畫表,第二階段則提供拍製的MV成品。首獎獎金新台幣35萬元,期待所有對影音製作、影像拍攝,以及對花蓮土地充滿感情與記憶的創作者們踴躍投件,共同提升花蓮文創產業競爭力!

 

戲說花蓮之美

除了音樂MV外,為發掘編劇人才,花蓮縣文化局以花蓮之「人、事、時、地、物」為電視劇本創作主軸,透過豐富電視節目作品讓更多人知道花蓮在地內涵,達到城市形象行銷之效。

文化局陳淑美局長就強調,電視是當代人生活中相當重要的資訊來源及娛樂方式,電視節目的內容與品質,深刻影響人們對社會時事脈動的掌握及文化感知,辦理電視節目劇本創作徵獎,除了徵集具有可拍性的優質作品外,更希望讓花蓮的故事透過電視劇分享給大家。

今年首次辦理徵獎,為鼓勵大眾踴躍參與投件,獎勵簡章採「初選」、「複選」兩階段徵件,第一階段廣泛徵求表現花蓮人文地景及文化形象特色之劇本創作;第二階段則通過創作者簡報與專家審查,評選出本年度獲獎的劇本。

「107年原創音樂MV創作獎勵簡章」,即日起至107年6月15日止,凡是符合資格者,均歡迎報名投件。
「107年電視節目劇本創作獎勵」簡章,即日起至107年5月31日止,凡是符合資格者,均歡迎報名投件。
詳細內容請洽花蓮縣文化局網站(www.hccc.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或電洽03-8227121分機105洪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