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2020年1至11月火災共發生1791件,造成76人受傷、21人死亡。其中,電氣火災件數511件,占8.5%,雖僅次於爐火烹調火災,但造成62人受傷(占76.5%)、15人死亡(占71.4%),顯示電氣火災造成的死傷人數占7成以上。
注意短路及過熱引燃
經統計電氣火災起火原因主要是短路,占63.8%,其次為過熱,占14.3%,第3位為使用不當,占10.8%。消防局分析常見起火電氣種類發現,家電產品的冷氣機為最多,占家電產品類電氣火災的21.6%,其次為電燈,占10.6%;以配線組件而言,延長線火災最多,占配線組件類電氣火災之50.9%。
消防局提供防範電氣起火方式:
慎防電氣火災的「五不一沒有」原則:
(一)用電「不」超過負載:不在同一插座或延長線上連接過多高功率電器(如電鍋、熱水瓶、電熨斗)。
(二)電線「不」綑綁折損:拉扯(易造成內部電線斷裂)、擠壓(除會使內部電線斷裂外,亦可能使外覆的絕緣層損傷)等都會造成電源線短路,養成良好的使用習慣,可降低電源線損傷,造成短路起火的風險。
(三)插頭「不」潮濕污損:檢查電器插頭有無潮濕、焦黑、綠鏽或堆積灰塵等異常,並定期擦拭保持乾燥、乾淨,避免積污導電現象造成起火。
(四)電源插座「不」常插:電器不用時雖沒開機,但插頭仍插著,便是處於通電待機狀態,不但有電氣火災風險,也有通電待機導致的電費支出浪費。消防局建議不使用電器時,應拔掉電源插頭,不僅能預防電氣
火災,也節省能源及電費,一舉數得。另外要注意的是,拔掉電器電線或延長線插頭時,應手持插頭取下,不可以僅拉扯電線,避免電線內部銅線斷裂。
(五)電器周圍「不」放可燃物:避免因接觸熱或電線短路後引燃。尤其在冬天若使用電暖器,應與周圍可燃物(衣服、報紙、床鋪等)保持1公尺以上安全距離,尤其不可使用電暖器烘衣或棉被。
(六)「沒有」商品安全標章的電器不買不用:建議主動汰換家裡的老舊電器,選購新電器產品時,除考量價格和功能,更重要是電器產品的安全性。應選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且貼有「商品安全標章」的電器,詳讀使用說明書,妥善使用與保養維護。
住家配線找專業人員
(一)裝潢時應聘用有執照的專業人員:依據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安裝、維修線路,並依使用環境特性,選用具備防潮、耐熱或耐酸鹼等適合的電源線。導線的連接和鋪設需依規定嚴格施工,端子、接點接線牢固以防接線鬆脫接觸不良。家庭配線不可直接鋪設於易燃的建築材料上,如木製隔板、裝潢等,若不得已也要加設保護套管或以電纜線替代。若是屋齡逾20年的房屋,可請專業技術人員重新配置線路,符合需求。
(二)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偵測火災發生並發出警報聲響,協助及時察覺火災,立即通報119,並採取滅火或逃生避難行動。住警器安裝時應依居室種類,選購適合且有張貼「內政部消防署個別認可合格標示」的產品,並於各樓層寢室、樓梯、走廊安裝。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廣告)
【文/胡欣男‧圖/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