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111年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經屏東縣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通過,盱衡本縣房地產交易情形、社會經濟脈動、公共建設發展情形與民眾稅負能力,全縣公告土地現值平均漲幅2.14%,公告地價漲幅為4.02%。
其中,最高宗地地價為屏東市民生路與民權路交叉路口土地,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20萬1,450元(每坪約66萬元),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7萬7,640元;最高區段地價為恆春鎮墾丁大街兩側,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16萬元(每坪約53萬元)、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5萬6,200元。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調整資料,將在111年1月1日公告,民眾可至本縣各地政事務所或於屏東縣政府地政處網頁(http://www.pthg.gov.tw/plantpp/Default.aspx)查閱。
屏東縣政府地政處表示,公告土地現值為課徵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基礎,依規定每年公告調整1次,公告(申報)地價則為課徵地價稅的依據,每2年重新規定地價1次,111年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以配合內政部政策及全縣整體均衡性為調整方向,參考都市地區地價指數、房價負擔能力等相關數據,蒐集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來評估調整。此外,屏縣並與毗鄰之高雄市、台東縣等縣市及轄內各鄉鎮市毗鄰地區召開毗鄰地價調整協調會議,透過開會討論協調藉以衡平區域間之地價差異,以達稅賦公平目標。
111年屏東縣地價區段經縣內各地政事務所檢討後,地價區段數較110年增加223個,111年共計7,076個地價區段,其中公告土地現值統計約36.20%區段呈現上漲、0.37%區段呈現下跌、63.43%區段呈現持平情形;111年公告地價統計約45.81%區段呈現上漲、2.18%區段呈現下跌、52.01%區段呈現持平情形。
地政處進一步表示,屏東縣近年來積極開闢各項公共建設,開發產業園區,引進產業進駐,活化閒置公有房地,如屏東市勝利星村、縣民公園、復興公園等周遭地區,及屏東市大武營、演藝廳及東港鎮市地重劃開發區與光電設施用地、墾丁國家公園四通檢討範圍與房地產交易活絡等地區,受土地使用強度提升、新開發區或土地利用現況改變等影響,為111年公告土地現值重點調整地區。
至公告地價則綜合考量近2年地價變動情形、民眾稅負能力、地方財政等因素,加上本年度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衝擊部分產業,經屏東縣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綜合考量,採溫和上漲穩健調整方案予以評定。
地政處並貼心提醒,因111年適逢重新規定地價,受理申報地價期間為111年1月3日至111年2月7日(適逢農曆過年延長至2月),屏縣各地政事務所均提供現場、網路、傳真及郵寄等申報方式供民眾自行選擇。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16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得參考111年公告地價增減20%範圍以內申報地價,若未辦理申報地價者,則逕按公告地價80%為申報地價,該申報地價並依法作為課徵地價稅的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