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2 巫其倫/台北報導

配合紓困條例屆期 央行修正融通作業要點

中央銀行宣布修正「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融通作業要點」第14點、第15點、第17點,自8月1日起生效。央行說明,針對央行辦理擔保放款的再融通,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60天,而利率依融通當時央行公告的擔保放款融通利率計算,不過,若符合兩大情形的融通利率就不在此限,且配合紓困條例6月底屆期,此次也將疫情紓困相關融通利率減碼刪除。

疫情影響持續降低,隨紓困條例到期,各部會法規配合修正相關作業要點。根行央行公告「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融通作業要點」修正內容,第14點規定,央行辦理擔保放款的再融通,以支應銀行下列資金需求為範圍,第一是承作政府核定並經本行同意之放款;第二是配合本行貨幣政策承作之放款;第三是緊急性資金需求並經本行同意者。

至於原先明定第四款,承作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之中小企業放款,此次則予以刪除。央行官員表示,主要是配合紓困條例已落日,此次就回覆過去作業要點內容。

其次是作業要點的第15點,原先明定銀行因承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放款,向央行申請擔保放款的再融通者,應依央行所定作業規定辦理該類放款。此次修正同樣因紓困條例屆期,因而予以刪除。

最後,央行針對第17點修正,保留兩大情形的融通利率可減碼,第一,承作政府核定並經央行同意的放款,第二,配合央行貨幣政策承作的放款,符合兩大情形,其利率經央行專案核准者,可在不低於重貼現率之範圍內,酌予減碼。至於紓困條例期間,對於疫情紓困相關融通利率減碼,則同樣刪除。

官員表示,主要是配合相關條例告段落,行政上各要點都有連動性,央行因應將作業要點予以修正,24日公告後一周時間,後續再8月1日就可生效。官員也說,適用此要點的銀行機構其實不多,此次修正對於業者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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